有些时候,其实人呐,就活那么一口气。
对于刘秀而言,不向世家低头,就是那口气。
但现在,这口气怕是不得不散了。
周围劝他的人不少,而时至今日,他也总算是想明白了。
傅家这样的庞然大物,不是他这样的寒门子弟可以对抗的。
然而,就在他想服软,向傅家彻底妥协的时候。
意外,却又发生了!
就在红袖香的对面,傅家新开了一家胭脂水粉店,名为胭脂楼!
店铺的规模比他更大,胭脂水粉的种类比他更全!
最为关键的是,胭脂楼的镇楼之宝,竟然就是他们家祖传的红袖香!
刘秀听说之后,赫然发现,原来自己引以为傲的底牌,在人家面前压根就不值一提。
就连红袖香的配方,也被人不知不觉间偷走了。
关键,他对此事还无能为力,压根就什么都做不了!
什么?你说报官?
别开玩笑了,要是碰上出身傅家的官员,这不是自投罗网吗?
于是乎,等待刘秀的,似乎只有一条死路!
当是时,刘秀看着挂在房梁上的那根绳子,踩上了椅子,将头放了进去!
然而,就在他准备蹬腿,了结自己生命的时候。
店铺外却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有人吗?我们是来看铺子的!”
轰!
此言一出,犹如晴天霹雳一般,将刘秀劈了个外焦里嫩。
就在自己要死的前一刻,终于有人来看铺子了?
什么叫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这就是!
刘秀急忙把脑袋从绳套中取出,跳下凳子,冲上前去看门。
只见寒风中,两道身影矗立。
为首那人,剑眉星目,穿着一身月白色的锦绣袍子,以刘秀的眼力,甚至能看到袍子上用灰白丝线绣上的锦绣山川。
这副模样,当真是应了那句话: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然而,除了贵气以外,此人眉宇间又萦绕着些许英气,不至于让整个人的阴柔气质过重,反倒是多出几分阳刚之气。
这样的后生,任凭谁见了,怕是都要说一声:真俊!
除此之外,还有一人,稍微落后于这富家公子半步。
一袭青衫,眉眼间像是藏着刀子,凌厉得吓人,叫人不敢多看。
且身躯魁梧,像极了虎背蜂腰螳螂腿的架子,一看就是练家子。
大概是这富家公子的贴身保镖。
看见这一幕,刘秀心下多了几分了然,当即让开身位,道:“两位是来看铺子的?里面请!里面请!”
李长空闻言,抬首冲他笑了笑,随即走进铺子。
看见房梁上垂下来的绳套,以及被踢翻的椅子,眼眸不由得一眯。
“老板,你这儿,不会才死过人吧?”
“血迹倒是处理得干净。”
刘秀一听,顿时惊骇,心知是对方误会了,起了疑心,忙不迭地解释道:“这位公子,事情不是您想的那样。”
“实不相瞒,这绳子,是给我自个儿准备的。”
“给你自个儿准备的?”李长空闻言,眉宇间多了几分诧异:“我观阁下正值壮年,何至于寻此短见?”
“这……”刘裕被问愣在原地,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