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满腹疑团,权胜男决定静观其变。
喝过茶,霍雪桐道明自己的来意,“张老,你那六块古墨什么时候给我?”
一提到古墨,张百胜露出一副苦瓜脸。
权胜男好奇地道:“四哥,你来问张老要东西的吗?”
古墨?她很有兴趣。
霍雪桐点头道:“我跟张老打过赌,他输了,就要把收藏的六块明代古墨给我,我输了就把蕉叶白给他,最后我赢了。我今天主要是来索取这份彩头,很适合你练习书法。”
张百胜和赌字沾边,从来没赢过。
真是天生的运气,很多人想输给他都没办法。
偏偏他不信邪,特别喜欢和别人打赌。
“真的呀?张老,您什么时候把彩头给四哥?我真想见识见识是什么样的古墨,和我以前用的有没有区别。”权胜男很没人性地落井下石。
“愿赌服输,老头子!”金白凤命令他去拿古墨,然后询问权胜男,“你懂书法?”
权胜男谦逊地道:“略懂一点皮毛。”
“来来来,咱们去书房,让我看看你的字!”
最喜欢晚辈练习国粹的金白凤当即推着外孙女先行,带他们进了书房,然后亲手铺纸研墨,准备好一切,把位置让给权胜男。
在霍雪桐赞同的目光下,权胜男没有推辞。
她手指在笔架上的毛笔一一滑过,微微一顿,取下一支毛笔。
见到权胜男的举动,金白凤眼里闪过一丝光芒,这支毛笔是笔架上最好的一支,她花了五千块钱才买到手,看样子,她是行家!
笔走龙蛇,一气呵成。
金白凤眼里的赞叹之色更胜,晾干后,双手提起。
本来含笑看着的李千寻手帕突然坠落在地,她猛地抬起头,死死地盯着上面的字迹。
ps:更完,吐血中~~!-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