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胜男今天打扮得极为简单。
珍珠白底镶红边的绣花旗袍,身上的首饰也格外少。
鸽血红的宝石耳环和一副同样的红宝石手镯,宫廷手艺,宝光四射。
简简单单的几样首饰,外加旗袍领口的红宝石梅花扣,不比在场任何人佩戴的任何一件首饰逊色,恰好应了那句话,首饰在精不在于多。
凡是见过权胜男的,心细的早就发现她的灵气非常人莫及,也不会拿着梁文娟和她对比,他们认为两者之间根本没有比头。但是,终究是没见过权胜男的人比较多,尤其是在这种场合里,人人都盛装打扮的情况下。
其实,权胜男也无意与梁文娟比什么。
她和梁文娟,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比打扮比气场都是很无聊的一件事。
可是梁文娟不这么想。
她见过霍雪桐对权胜男的不同,即使无法确定什么,也压不住她想一争长短的心思,总想向霍雪桐证明自己比权胜男这个青涩的小丫头强百倍。
所以,梁文娟一见到霍雪桐就亲密地称呼他的英文名字,满眼的倾慕之色毫无掩饰。
到了她这样的身份地位,早就不需要看别人的眼色了,也不会在意旁人对她的评价,我行我素,随心所欲,才是她接下来的人生。
权胜男挽着霍雪桐的胳膊,肚子里翻了一下白眼。
她和霍雪桐的感情,丝毫不受外在的影响,至于梁文娟的追求,更不被她放在眼里。
泛酸是泛酸,不过是小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