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笑道:“我早就该走了,就是放不下千寻,也因为一身本领没完全传授给你,所以一直逗留在阳间。现在千寻的终身大事有了着落,对子淳的所作所为,我很满意,还有什么放不下?我所能教给你的东西也全部教给了你,没有再留下的意义了。”
人有人间,鬼有鬼道。
他得天之幸,化作鬼魂辗转数百年,已经很知足了。
当初相伴的鬼友陆续投胎转世,唯有自己依然没有离开,只怕时间久了,天也不容。
权胜男明知如此,心中还是十分难受,“您打算什么时候离开?不等千寻师姐结婚了吗?如果她知道您离开,一定很伤心。”
“我说离开,没说现在就走!我想亲眼看到千寻和夏淳完婚。”然后再离开。
不是现在就好。
权胜男松了一口气。
李芳却叮嘱道:“我要走的事情你自己知道就行了,不要告诉千寻,我怕她知道了反而放不下我早该离去的事实。”
“是,师父,我知道了!”
“那好,我也去扬州逛逛,几百年的光阴,哎,扬州变化之大,我都认不出来了。”
李芳说走就走,压根不给权胜男反应的机会。
因为能和权胜男交流,又因经历过数百年光阴,李芳身上的古人气息淡化了些许,倒添了许多现代人的风格,非要权胜男供奉他一套西装,现在就是一副西装革履的打扮,除了头发依然是古代发型,应了李千寻说她父亲其实是个老顽童的话。
权胜男给霍雪桐通电话的时候,忍不住提起这件事。
霍雪桐倒是吃了一惊,“我记得你当时说过,这个圈子里有好几个夏淳,所以都没把李千寻的事情往这个夏淳身上想,没想到居然是他!”
“是啊,谁能想到呢?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去扬州之前,夏淳已经带李千寻见过他祖父了,虽然不少人都劝夏老,让他给夏淳挑一门高干家庭的婚事,好提携夏淳,但夏老并没有听从他们的建议,而是尊重夏淳的选择,而且李千寻高贵优雅,知书达理,又很尊老爱幼,老人家非常喜欢。
不知道是文化断层的原因,还是因为社会发展得太快,很多男男女女都把孝顺这个优秀的传统美德扔到了脑子后。
所以,李千寻身上具备的传统美德,深受夏老的赞赏。
反倒是权胜男无奈地看着跟前哭诉自己儿子不孝的老人。
这是一位约莫六十岁的老妇,穿着打扮都不差,见到权胜男在这儿摆摊,她就走过来算命,她自己都说了,是想找权胜男聊天,她说自己很寂寞,儿儿女女都很不孝。
“小大姐,你说,我做错了吗?我从小没有爹娘,丈夫又早逝,我拼死拼活地养大他们,给他们成家立业,娶媳妇出彩礼,嫁女儿给嫁妆,就因为我不肯把手里最后一点养老钱分给他们,他们就觉得我冷血无情,说我对他们不仁,他们也不会养我的老!”!-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