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不应该只是盯着这个双首长制度的表面作肤浅的理解,
而是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
其实所谓的双首长制,并不是两个两个首长分庭抗礼,更不是打起仗来两个首长都可以说了算。
实际上我党很早就有了明文规定,所谓的双首长制,是两个首长相互分工相互配合,而且明确了指挥作战由军事首长负总责,政治建设由政治首长负总则。
也就是说,这是军队为了适应战争的需要而构建的特殊体制机制,是不是适应当前我们地方的工作,非常值得商榷。
而且,就算是在军队当中,在涉及到业务这一块的话,也主要是军事首长说了算的。
公安系统是典型的业务部门,业务性极强,所以我的建议是,既然这次问题已经摆在了桌面上,那么就干脆一劳永逸的将其解决,从抓业务的角度而言,市公安局长才是适合统领全局的一把。
而且从全国的范围而言,这也是当前绝大多数其他地市公安局领导体制机制的惯例。
当然,这些有关军队双首长制度的看法,都是我自己日常学习中一些个人感悟,不一定正确,这方面相信军分区政委常战耕同志更加有发言权。
刚好我也想借此机会请教一下常政委,刚刚我的这些理解是否妥当?”
随着刘秀春的最有一个字落地,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的都看向了市委常委、贺州市军分区政委常战耕。
贺州市的十一名常委中,军分区政委常战耕是最为特殊的一位。
虽然他位列常委,但实际上,他是一般情况下都不参与地方事物讨论和投票的,基本上每次常委会议的举手表决环节都是投的弃权票,除非是事关重大的事项,
比如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这种事关全局的决定出台,或者和地方国防动员体系和驻贺州部队有关的议题,他才会参与讨论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