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没有照看好自己的生命,那么其他的一切都是免谈。
因此,聂涛此刻面对方婷这么久回复的信息,能够做到内心毫无波澜。
他就简单的回复了两个字,“是的!”
然后继续翻看手上的案卷了。
此刻他看的是一个四年前发生的强奸案。
主办警察是正好是雷路。
看到这个名字,聂涛就警惕起来了。
就对这个案件注入了格外的关心。
然后一看就果然发现了很多的疑点。
最大的疑点是,这个嫌犯自己都亲口承认强奸了那名女初中生的,但是到了最后案件竟然是以撤销案件终止侦查结束的。
也就是说这个案件被成功的翻案了。
而翻案的关键证据是,那个女学生后来做的一份笔录里面,亲口承认说自己是喜欢嫌犯的是愿意和对方上床的。
这就有点扯淡了,且不说和这个初中生的年纪还这么小,根本没什么性判断能力的。
就说这个初中生的年龄也是存疑的,因为这个年龄一开始案卷里面记录的很清楚,是案发时未满十四岁的。
但是到了后面的笔录里,这个被害人的年龄就变了,从案发未满十四变成了刚满十四。
前后就是两个月的相差时间。
但是这两个月在法律上而言,非常非常关键。
因为有没有年满十四岁,就是这种案件定罪的关键。
法律是明文规定过得,如果和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都要以强奸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