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初北冷静道:“谁知道这笔钱,谁就有可能是凶手。若是诸多遮掩,那么是凶手的可能性更大。”
鲁高峯父亲有点要崩溃了,这事情他脑子里一时转不过来。
现在的情况是,当时狠狠心咬咬牙给了阎和泰十万块钱,安排了自己儿子的工作。
这工作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家里人都挺满意的。觉得这个钱花得值,对阎和泰也很感激。让儿子好好干。
鲁高峯也是这么做的,所以在城管队里非常尽责,凡事冲在前面。所以和卖水果的小贩之间的矛盾,也因此比旁人都激烈。
别人只是例行公事赶一赶罢了,不会赶尽杀绝。但是他,有一种得理不饶人的感觉。
可是鲁高峯有点倒霉,碰上了那天心情不好,像是个炮仗一样,一点就着的郑新霁。
连挂彩的步骤都省略过去了,直接就被捅死了。
鲁家怨恨,自责,但是一切都已经迟了。人死不能复生,好在会有一笔钱,聊以抚慰活人,可以养育幼子,可以抚养老人。
可如今这么一闹,一切都不好说了。
鲁高峯的父亲在这十万块钱实在不知去向的证据中,不得不承认了这件事情。
他们确实给了阎和泰十万块钱。
十万块钱是从两个银行取出来的,一万块钱一摞子,正好十摞子,装在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
之所以没有直接转账,也是考虑到这个钱不能见人。电子转账是会留下记号的,他们不怕,但是对方怕呀。
阎和泰是不会收电子转账的贿赂的,那样一查一个准。
但是现金交易,他觉得就不会留下证据了。
但是他万万没想到,现金交易确实不会留下证据,可是这个钱,你可以拿来,人家也可以拿走。
如果是电子转账的钱,就一定会留下记录。
而且,也不会有人那么傻,来抢你银行卡里的钱,那等于告诉警方,我是凶手。
习初北问鲁高峯父亲:“你们家给阎和泰的十万块钱,有哪些人知道?”
他们查了阎和泰这段时间的每一笔消费,没有查出他购买了什么贵重物品,没有大额的支出。这笔钱是不义之财,他现在未必敢动,很有可能还放在家中,凶手要找的,就是这个。
而且他找到了。
警方在阎和泰家中,并没有找到这笔钱。问他的家里,也从未见过这笔钱。
鲁高峯父亲想来想去:“这又不是能见人的事情,也不可能告诉别人,只有自己家里这些人知道。”
鲁高峯父亲所说的家里这些人,是非常小范围内的。
鲁高峯的父母,妻子。
没了。
总共就这几个人。
习初北让他们仔细再仔细的想,确定没有对任何外人说过。比如说,鲁高峯的丈人一家等等。
确定没有,鲁高峯家几人都说,觉得这事情是犯法的,害怕别人知道,不但没告诉别的亲戚朋友,连在家里都不提这事情。生怕给孩子听见,没遮没拦的在外面瞎说。
所以这十万块钱,不是从鲁高峯这边说出去的。
难道是阎和泰,一时得意过头,在什么时候不小心说了出去?都说财不露白,这一露,就引来了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