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叔倒是很喜欢宋援朝,笑着说:“宋仔有捡破烂的习惯,还爱缝东西,缝的还挺不错,我有几件衬衣坏了,扔掉了,他也捡回来缝好,又还给我。”
从小生活在优渥的物质中,就连明叔都不理解宋援朝那种变态的节俭。
聂钊正看着,听到一阵轱辘声汪汪两声狗叫,连忙关了电视机,正欲把礼物收起来,陈柔和聂涵俩已经进门来了。
聂涵一看满桌的东西:“哇,小叔好棒,这是从新加坡带来的礼物吗?”
又问:“有没有我的?”
陈柔打开香水闻了闻:“这个应该是给你的,不错,味道好香。”
“谢谢小叔,对了小叔,细娘后天要回大陆,我猜你肯定不想去对不对,让我和细娘一起去吧,我们也不要多的保镖,只要宋哥就好啦。”聂涵说。
聂钊一脸正经:“你明天需要去趟新加坡,那边有点公务,你帮我出席一下。”
聂涵撇嘴:“新加坡哪有大陆好玩,我不想去,而且我还小,不需要帮你做事吧。”
“是你自己的事,新加坡公司有你2%的股份,聂大小姐。”聂钊说。
聂涵呲牙,但还是拿起香水来:“谢谢小叔,香水我很喜欢。”
被小叔看的不太好意思,她出门走了。
俗话说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如果不是从小生活在孤儿园,要用打架的方式才能成为生活强者,并因为父亲的原因被特召,陈柔也许会成为芭蕾演员的。
如果说这东西是聂耀送的,她会很反感,当场扔掉,但以为是聂钊送的,感觉就不一样了,因为她从戎从警,行于天地间堂堂正正,也只会接受丈夫给的礼物。
而一个在水晶球里跳舞的,且栩栩如生的她,可太美了。
“你定做的吧,做的好像我。”她趴在桌子上,静静望着雪花中的自己,脸上的笑容和温柔仿佛是曾经那个她的重现,她果然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