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哥!”
“你终于来了!”
“嫂子好!”
一看到杨辰的身影,赵鑫等人就立马站了起来。
大胖和阿坤则是直接迎了上去,结结实实地给杨辰来了个熊抱。
杨辰一出现,立马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不仅是赵鑫那桌的人站起来,就连瘦猴和另外那桌比较低调内向的同学,也纷纷站起来。
看得出来,杨辰在班级里的人缘非常不错。
对于这些初中同学来说,杨辰一直以来都是他们心中的偶像。
既是男神,又是班长和学霸。
性格又好,为人也仗义热情,除了有时候抠门一点,几乎挑不出任何毛病。
当然,除了秦世那伙人。
秦世看到杨辰的身影,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他脑海中瞬间想起被杨辰支配的初中三年!
整整三年,他喜欢的女神林思岑,眼睛里只有杨辰,从来都不会正眼瞧他一眼!
秦世还记得,初一那年。
自己有一次穿着家里给他新买的Nike,兴冲冲地跑到林思岑面前,假装在她面前系鞋带。
就是想让她知道,自己的家里很有钱!
在这个满街都是特步和乔丹的年代,自己可以穿上歪果的Nike!
但那时候林思岑只是微微笑道:“秦世同学,如果你像杨辰一样,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一个真正的man,一个真正的男人!
从此以后,这就成为了秦世的目标!
他开始废寝忘食地学习,只为了在成绩上超越杨辰!
但每一次考试,都让秦世心生绝望之感。
因为杨辰实在是太强了,即便秦世已经追赶到了班级第二名的位置,仍然和杨辰有着不可逾越的天堑!
直到有一次月考,杨辰终于发挥失常,考了班级第二名。
而秦世则考了第一名。
那一次,秦世终于能够扬眉吐气。
他还清晰地记得那一天,他特意穿了一身帅气西装,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
然后花了一整年的压岁钱,去商场买了一个施华洛世齐项链,在放学的傍晚拦住了林思岑。
正当他准备开口的时候,林思岑一句话,直接让他心态炸裂。
甚至于整个初中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林思岑对他说:“秦同学,麻烦让一下。”
“我要去给杨辰家送我亲手做的鸡汤,他生病了。”
直到现在,秦世都能清晰地回忆那时候的感受。
被闪电劈中,也不过如此吧?
想到这里,秦世用力地握了握拳头,脸色阴沉。
杨辰给他的童年阴影,实在太大了。
此时,许多一些比较内向木讷的同学,也纷纷走过来和杨辰打招呼。
他们在初中学生时代,或多或少都有受到过杨辰的帮助。
杨辰那时候经常在课间,热心地给他们讲题。
这也是杨辰人缘好的原因之一。
而除了杨辰,一旁的苏颜也非常引人注目。
一头大波浪卷,一身高级质感的勃良艮第红连衣裙。
完美的身材,白皙的皮肤,修长的大腿。
再加上御姐的气质。
瞬间就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别说男人了,就连女人都想多看苏颜两眼。
而有些眼睛尖的,已经认出她手中的挎包是爱马仕包包。
奢侈品包里的真正王者,号称包包界的劳斯莱斯。
虽然他们认不出款式,但也知道这个包的价格贵得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