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团长,我好喜欢这把枪!”
“我觉得,如果现在马匪来了,我能杀光他们!”
巴布亚举着他手里的步枪,一脸兴奋的笑着。
他甚至都没有注意,还在上膛的步枪,正对着我的脸。
我心中苦笑,推开他的枪:“该死的混蛋,把枪口拿开,不许对人!”
“还有一点,你觉得你会打枪了吗?哈哈,你还差得远呢!”
我笑着骂了几句,让巴布亚自己挂目标,然后去自己射击。
我突然想到他叫我“团长”,这个称呼和哈林姆一样。
“嘿,巴布亚,你为什么叫我团长?”我问。
巴布亚愣头愣脑的看我,挠着他的黑脑门说道:“我听别人讲,佣兵团里都这么叫,是吧,团长?”
“嗯……”
“对,你说的对!”
我无语的叹口气,算了,这事不解释了,团长就团长吧。
反正老子早晚有一天要重建黑魔鬼佣兵团,到那时,我他妈就是团长!
我笑眯眯的坐在木屋前烤肉,喝酒,看着巴布亚射击。
当年步枪被设计出来,其实是为了中距离战场上使用的。
如果真到了一把步枪,在六十米距离内作战,这种情况下,这说明你不是在冲锋的路上,就是情况已经十分紧急了。
巴布亚挑战了更远的距离,这一次,他三枪都打空了。
他疑惑不解,看着手里的枪。
我坏笑,指了指他步枪的标尺,看了看他的靶子。
这个傻小子,把酒瓶挂在了260米外的距离,在这种距离下,步枪不调整标尺,是打不中的。
除非你经验丰富到不需要标尺!
“嘿,看到那个东西了吗,它叫标尺,也是你的瞄准器。”
“标尺分为左右两侧,但加兰德这种老式步枪只有一侧。”
“ 加兰德步枪的标尺有0-8个分点,代表了8个瞄准角。”
“如每个分点是‘1’,那对应的射程就是100米,瞄准角为8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