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没有说话,裹着身上的毛毯蹲在了地上。
在我们宽大的毛毯下,是我和老杰克的长条包裹。
我的包裹里,装着我的BFG-50重狙枪,老杰克的包裹里,装的是我们抢来的那把布莱泽R93。
今天我们要做一次枪手,干杀手才干的活。
没办法,我们是来杀本·阿尔科亚的,用老杰的话,打完就跑,别惹麻烦。
“该死的,蠢货,你们在干什么!”
就在我和老杰克蹲在地上的时候,突然间,我们看到距离我们不远处的一座二层小楼里,有个男人推开了窗户。
我和老杰克当下眼前一亮,那是本·阿尔克亚。
一天不见,这个马匪头子可变了模样了。
如今的本·阿尔科亚,显得有些狼狈又落魄。
他的脸上没了光泽,头发乱糟糟的,胡子也是脏兮兮的。
在他的手里,紧紧的抓着一瓶酒,他对着下方的那三个白人大骂,随后砰的一下,把酒瓶丢了出去。
“嘿,阿尔科亚,别激动嘛。”
“哈哈,我们只是开个玩笑,谁知道这些黑人要惹事呢?”
下方的三个白人被黑人围着,看着本·阿尔科亚笑嘻嘻的。
本·阿尔科亚掏出了手枪,对着空中放了两枪。
下面的黑人们跑了,三个闹市的白人也一缩脖子。
本·阿尔科亚举着手枪大骂:“一群没用的蠢货,垃圾,废物!”
“妈的,都怪你们,就是你们这群该死的混蛋,害得老子连连失利!”
“都给我听着,谁也不许再闹事,今天我要在濛犸镇见一位重要的客人,都听清楚了吗?”
本·阿尔科亚说完,咣的一声关闭了窗户。
我转头看向那三个闹事的白人,只见这三个人耸耸肩膀,好像根本不怎么害怕本·阿尔科亚。
这可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