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然后,他目光炯炯的盯住了本·阿尔科亚的尸体。
这具尸体,脑袋都被打没了。
麦克雷德冷笑,伸手在脖颈的断层上摸了摸,嘴里说道:“大口径狙击枪,短距离射击,12.7毫米的子弹!”
说完,他转头又看向街道对面。
一眼就看到了百米之外我们所躲藏的那栋二层小楼。
我心中一紧,暗想这个家伙不愧是前英国空勤部队的特种狙击手。
这人很厉害,眼光很毒辣。
他在通过尸体的痕迹反推。
推断我们在哪里开枪,推断我们的步枪口径。
我皱眉没有说话,继续好奇的看着麦克雷德。
这是我们两个人第一次离得如此之近,不足百米!
“去两个人,把那楼里的人给我抓过来,我要问问怎么回事。”
麦克雷德说着,缓缓站起身来。
“妈的,这具尸体是本·阿尔科亚。”
“这混蛋约我们在这里见面,脑袋却被人打没了,真是该死啊!”
麦克雷德举起酒壶,又喝了一大口酒,目光凝视我们躲藏的小楼。
有马匪开始向我们这边跑动。
这时我注意到,马匪的队伍里,还站着一个穿斗篷的人。
灰色斗篷,金色的头发,长条包裹。
那人看样子也是一个狙击手!
他背上步枪的型号我看不出来,那东西被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的打扮让我有些眼熟。
我低头想了想,突然心中一动。
草原狮,老男人吉姆……
他们都是这种斗篷加步枪的打扮!
难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