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陪着我走遍非洲战场,经历过大大小小上百次的战斗。
想不到今天,在这小小的濛犸镇,它竟然还救了我的命!
“该死的混蛋,我要宰了他!”
“杰克!他打我的枪,他竟然……他竟然打我的枪!!!”
我愤怒的吼着,在地上挣扎。
老杰克死死的压着我,目光炯炯的说道:“嘿,大兵,冷静点!妈的,那人已经死了,他活不成了!该死的,不就是一把枪吗,你还活着,这就够了!”
听着老杰克的吼声,我再次有些发懵。
是呀,我还活着。
但那感觉不一样!
我的枪,它不只是一把枪。
它是我们团长留给我唯一的东西,也是我唯一对泰卡雷甘龙的念想。
“该死的……”
我深吸一口气,瞬间冷静了下来。
整个濛犸镇的马匪和白人们在胡乱开枪,子弹噼里啪啦的打在我们附近的地面和墙上。
老杰克紧紧的护着我,我抹着脸上的血,去看我的枪。
一百五十米的距离,它被一颗7.62毫米的子弹击中了。
乌黑的枪身上凹陷了一大块,甚至就连曾经卡姆没事涂鸦的地方,都出现了裂痕。
它废了!
如果不找人修理,它永远无法再发出野兽的吼声!
“该死的,混蛋。”
我心里愤怒的吼着,老杰克在我身旁苦笑。
他知道这把枪对我的意义,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拍了拍我的肩膀。
“鞑靼,我们得走了,这把枪会修好的,冷静点,我保证!”
老杰克目光炯炯的看着我。
我瞄了他一眼,转头看向先前那个男人所在的方向。
12.7毫米的子弹穿胸而过,我知道,他活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