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坏坏的一笑,嘴里说道:“一!”
随后快速拉动枪栓,继续向着对面开枪。
几十米的距离,对面那些奔跑的黑人叛军,对于我来说,他们连移动靶都算不上!
因为我从15岁起,就被泰卡雷甘隆招进了黑魔鬼佣兵团。
不到16岁,我就干掉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个敌人!
那是一个黑人,也是一个职业雇佣兵!
当我用M1加兰德步枪,隔着200米,干掉那个家伙的时候,泰卡雷甘隆很兴奋。
他拉着我大喊大叫,还把我提到了半空。
最后这个没正形的老家伙,他拉着我在战场上一路奔跑。
他带着我亲眼去看我的第一个“猎物”,还掏出刀子递给我,让我割下对方的舌头,作为我人生中的第一份战利品!
从那天起,我就注定和枪绑在一起了。
这些年,我都不知道自己开过多少枪,打过多少子弹。
各种型号的狙击枪,各种型号的突击步枪,各种型号的冲锋枪,手枪,我几乎可以说打了一个遍。
瞄准,开枪,感受子弹出膛……
这一系列的动作,已经深深的刻在了我的骨子里。
就像吃饭和睡觉一样,简直想忘记都忘不了!
在震耳的枪声下,我帮着宾铁补漏,很快对面就只剩下了几个人。
黑人叛军们吓破了胆。
战斗结束之快,是他们这辈子都不敢想象的!
前后也就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吧。
再有一分钟,我估计,我们都可以打扫战场了!
“嘿,一群垃圾,啥也不是!”
砰!
砰!
我嘴里说着,继续向对面开枪。
有逃跑的,全被我补杀,不逃跑的,全死在了宾铁的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