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隔着1200米远,我看不见他具体的情况,但是在我的22倍光电瞄准仪下,我看到他中弹了,看到他倒在了地上。
分析落弹点,我猜测,这一枚子弹,在漂泊的雨中,我应该是击穿了他的肺部!
“嘿,该死的,原来场上还有会打特种战术的突击手?”
“妈的,那些是不是鬣犬的人?”
“麦克雷德,这是招了多少鬣犬的好手啊?”
我心里郁闷的想着,趴在步战车顶微微一笑,快速拉动了枪栓。
此时我为什么要帮黑人叛军干掉那几个厉害的马匪呢?
理由很简单。
当双方天平倾斜的时候,身为一名局外者,身为战场上的刺客,我们要有大局观!
此时对面在战斗,明显那三个马匪的实力是碾压那些黑人叛军之上的。
我真正的敌人,是麦克雷德。
所以,我不希望他在这场战役中取得胜利,更不希望他保留下太多的人手。
我要干掉那三个家伙,逼麦克雷德现身。
只要他出现,哪怕只有短短三秒,我就可以瞄准他的脸!
“嘿,垃圾,你还在树后躲着吗!”
“妈的,你的人要死光了,快出来吧,贱人!”
我嘴里大声笑着,调转枪口,瞄准剩下石头后面的那两个人影。
时隔1200米远,我只是在发泄,麦克雷德根本不可能听见我的声音。
此时1200米之外,看着中枪倒地的布拉尔,那个叫做莱恩和比奇的男人两只眼睛都是懵的。
刚刚还好好的,没有枪声,布拉尔怎么会中弹?
子弹是哪来的?
二人想着,甚至转头看向了边缘陡峭的鹰格拉玛大山。
这座巍峨的大山,它就像一个从地下长出来的巨大石笋。
山坡陡峭的程度,让人难以想象,一条蜿蜒向上的羊肠小路,只能容纳一个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