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也许躲在尸体堆下,也许躲在其他人的身后。
排头兵的任务,就是找到这些人,而后面跟进的其他人,主要负责干掉地上惨叫的敌人。
“GO!!GO!!”
宾铁在门外大叫,我和老杰克连忙侧身也跟了出去。
三人成“三角队形”,疯狂向着走廊里的黑人叛军扣动扳机。
宾铁走在最前面,目光炯炯的盯着地上惨叫的人。
他的位置最危险,是最容易中冷枪的人。
但是万幸,丽塔的闪光弹刚才在人群里爆炸,就算有没被晃瞎双眼的家伙存在,在闪光弹的冲击威力下,他此时也一定是两耳嗡鸣的。
哒哒哒!!
哒哒哒哒!!
“啊!!!”
“该死的!!!”
“妈的!!!”
噗——!!!
在我们三人的交替射击中,走廊里的那些黑人叛军,他们大部分眨眼被我们打死。
三十几个人,说起来很多,但是在战场上,在真刀真枪的扫射下,那是真的不够看。
一颗颗子弹打去,我们专门打敌人的脸。
幽长的走廊里,鲜血在喷溅,脑浆在喷涌,果然有一个“幸运儿”被我们发现了。
那个混蛋躲在两名黑人叛军的身下,竟然一动不动的装死人。
三十几个黑人叛军,说起来也就是AK47一梭子子弹多一点而已。
在我们打死那两个黑人叛军之后,我和老杰克,还有宾铁,我们明显看到那两具尸体下,有一个黑人叛军的手在发抖。
我们皱起了眉头,宾铁上去一脚,直接把那个家伙从尸体下方踢了出来。
那人鼻子被踢扁了,嘴巴和鼻孔一起在喷血!
看到我们三支冒烟的枪口对准他,又看到我们是三个持枪的蒙面大汉,那个满脸是血的家伙,当场害怕的举起了双手,瑟瑟发抖的叫出了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