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货,我劝你说话小心点,你最好别找死!”
我嘴里不屑的笑,目光冰冷的盯着面前黑人的脸。
这个混蛋他在骗我!
他是一个当兵的!
因为我看见了他放在水面外的手掌。
黑人虽然皮肤乌黑,但是他们的手掌和脚底板,相对于他们那乌黑的皮肤来说,还算是浅色的。
这个混蛋的右手虎口和食指上,有着一层厚厚的老茧!
这种老茧,在我们佣兵圈里,它有个专业的名字,叫做“枪茧”!
这个混蛋看来是个打过枪的人,而且年头还不短!
但是巴德斯坎把他留在这里等死,他只是一个诱饵……这事有点奇怪!
我心里想着,倒在水里的黑人脸色一阵变换。
黑暗中,我们彼此对视。
我带着四目全景夜视仪,他看不清我的长相,其实我也看不太清他的长相,只能看个大概。
他长着一张大猩猩般的脸,皮肤乌黑,鼻孔很大,满脸都是坑坑洼洼的皱纹。
这混蛋看起来能有三四十岁,黑人的年纪有时候真是无法通过外表判断……
我笑眯眯的盯着面前的黑人,心里猜测他接下来会怎么办。
“嘿,伙计,你在等我说第二遍吗?”
“小子,我再劝你一句话,要抢枪就快点,我这人没什么耐心。”
“认识这把枪吗?干预者M200,世界上最精密的狙击步枪之一,口径10.36毫米。”
“你如果要抢枪,就要动作干脆利落,否则我只需要轻轻动动手指……砰,不管打到你身上哪个地方,你都会死的!”
我嘴里坏笑说着,继续给倒在水中的黑人施加压力。
我不是一个暴力崇尚者,所以我不想一上来就搞得特别血腥!
听着我的话,又看着我手里的枪,倒在水里的黑人开始有些犹豫了。
混蛋的求生欲望很强啊,他确实在考虑要不要抢我的枪。
我的枪,距离他非常的近,我这是在故意给他抢枪的机会!
我坏笑盯着面前的黑人,几秒钟后,倒在水里的黑人突然一声怪叫。
这个混蛋狗急跳墙了,他挥舞着双手,疯狂的去抓面前的狙击步枪。
我无语的盯着他,心想你这么抢枪能抓得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