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嘴里大声说着,不等宾铁回话,我抱着怀里的巴雷特狙击步枪,飞快的向着我看好的一处地点跑去。
此时敌人全都躲在了树后,用山下的掩体,挡住了我的射击角度。
所以我需要变换射击地点,绕到他们的侧面。
能在两轮射击中活下来的敌人,他们还是有些战场经验的。
把这些混蛋干掉,就是那些村民,救出玛卡,我们就可以走了。
我心里想着,在大雨中的树林里跑得飞快。
宾铁趴在地上,揉着他的老腰,对我大吼:“鞑靼,你这该死的!等将来有一天,我一定要把你压在重机枪下!”
“妈的,你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我嘴里坏坏的说着,头也不回,一个弹跳跑下山坡,同时对宾铁竖起了手掌中间,最长的那根手指头!
一个人奔跑在瓢泼大雨的山坡上,我很快就到达了先前看好的射击地点。
可能是太久没有抱过过于沉重的枪了,奔跑起来竟然有些喘气。
抹了一把脸上的,我快速趴在山坡凸起的石头上,向着下方1200米外的树林看去。
此时我在先前涉及地点的右侧,大概横向拉距了130米。
130米的横向拉距,足可以让我看清山下那些躲在树后的猎人和马匪。
此时这些混蛋,经过了我两轮射击之后,他们还剩下七八个人。
这七八个人,看起来都是经验丰富的。
磅礴的大雨中,下方树林里RPG火箭弹造成的火焰,已经在雨水中渐渐有些熄灭。
从我的瞄准镜里看去,那些混蛋仿佛在喊话。
可惜距离太远,我根本听不清他们在喊什么。
我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按住衣服里的通话器说道:“嘿,玛卡,你还在吗?”
“该死的,你有没有受伤!”
“妈的,别怕,姐夫来了,再打一轮,我就把他们杀光了!”
我嘴里小声说着,冰冷的雨水落在我的后背上,顺着我的身体滑进泥泞的草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