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在午夜十二点前混进乌尔塔来,那么桑尔克给的口令就没有了意义!
看来我们今天很忙啊!
结束这里之后,我们必须马上赶往乌尔塔莱!
“哦,妈的,真是一刻也不消停!”
我愤怒的想着,再次举枪瞄准了桑尔克。
桑尔克吓得发抖,这混蛋以为我要开枪!
他猜的没错,我就是要开枪!
我如今已经拿到了口令,我们必须马上走人!
而他,他是个隐患,他的尸体要留在这里,我不能让他活着!
“等等,等等!!”
“我亲爱的朋友,求求你,别杀我!!”
“我是一个孩子的父亲,我有漂亮的老婆,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
“求求你,看在上帝的份,请饶恕我吧!!”
“我愿意离开内格玛军团,从今以后不做叛军!!”
“求求你,只希望你松开手指,请行行好!!”
桑尔克倒在地上大声的哭泣,这混蛋看出了我对他动了杀心,他竟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东西。
那是他的钱包,一个破破烂烂的小牛皮钱包。
在钱包的里面,有几张皱巴巴的纳币,还有两张发黄的照片。
照片已经很久了,看起来有些褪色。
桑尔克惊恐的看着我,将钱包递到我面前。
我眯着眼睛瞪他,小心的接过他的钱包。
我抽出了钱包里的照片,那是一个“棕色”皮肤的女人。
她为什么是棕色皮肤呢?
因为她是混血,她的母亲或父亲,有一个是白人,另一个是黑人!
女人看起来三十几岁的年纪,长的还不错。
照片中,她在给一个黑人小孩喂饭,那是一个女孩,应该是桑尔克的孩子。
望着手里温馨的照片,一瞬间,说实话,我有些无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但也就是一秒钟的时间,下一刻,我的目光再次变得格外冰冷。
像我这种人,是不会因为这点事,而放过一个倒霉蛋的!
妈的,我们是在打仗呢,不是玩过家家!
不管我面前的这个混蛋,他是父亲,还是丈夫,只要他是敌人,我就一定要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