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蠢货,如果你投降,我们可以不杀你,怎么样兄弟!”
宾铁在坏笑,在骗碉堡里的那个家伙。
那是一个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过来的老兵,他是不会轻易上当的!
宾铁话音落下,我飞快的抓住了地上的尸体。
哈达巴克心领神会,看着这个被我捅死的黑人士兵,我们两个双双用力,直接将这个家伙的双腿和身子重新推回到了洞口里!
碉堡里的老兵在怒吼。
他知道我们要进攻了。
“该死的,混蛋!!”
“妈的,来呀,狗东西!!!”
哒哒哒!!
哒哒哒哒!!
那个垃圾又在石头台子后面向我们射击。
这一次,因为有黑人士兵的尸体挡着,子弹全都打在了尸体的77背上。
AK47的子弹,威力很猛,但是近距离以人类的肉身去挡子弹,骨骼和肌肉,也是能挡住一些的!
就在对方开枪的一瞬间,我伸手拿走了老杰克手中的手枪。
这是我的手枪。
伯莱塔m1911。
我不等那个混蛋反应,猛然趴下身子,举起手枪。
透过尸体左腋下的缝隙,我向着那个人看去。
此刻对方已经开枪了,我们也不需要再有什么犹豫!
一瞬间,我们两个彼此对视!
那混蛋的眼神微微一愣!
我透过尸体的左腋下缝隙,砰砰砰的向他扣动了扳机!
砰砰!!
砰!!
三发子弹发出,精准无误的打在了那个家伙的脸上和脖子上!
那个混蛋,他在石台子后面只敢露出了半颗脑袋,头上还戴着钢盔!
普通的士兵钢盔,是可以挡住手枪子弹的,但是挡不住步枪子弹!
很可惜,我此时没有拿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