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牌的发放看上去十分随意——就是在市政厅里进行发放, 先到先得,发完30个为止。
不过即使去的早抢到了30个鹿牌之一也没有用,“逐鹿之初”任务一共持续十天, 最后能留有鹿牌的公会才算是取得了最终胜利。太早拿到鹿牌反而会过于引人注意, 吸引太多火力。
而且想要偷偷拿到鹿牌后藏起来也不太可能, 因为凡是拿到鹿牌的公会, 公会名字后面都会多出一个特殊的令牌标识,非常引人注目。
如果只是这样,像吴非他们这样的小公会,别人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这个公会的人, 他们拿到鹿牌之后,即使别人知道是星火公会的人拿到了鹿牌, 也很难找到他们再把鹿牌抢走。但可能就是为了规避这种作弊操作的可能,规则还要求了每个公会必须在拿到鹿牌30分钟内把鹿牌放回本公会的驻地,鹿牌如果离开公会驻地超过30分钟,就会被系统自动回收,重新回到市政厅进行发放。
这就要求了每个公会得到鹿牌后必须把其带回驻地,并且派人在那里守着它, 其他人只需要去对应公会的驻地, 就能抢到宝石。
而初识时各个公会的驻地都一样大, 是一间小别墅,可以花钱进行扩大、翻修和加固。吴非和袁三胖当然没管过他们的驻地,所以他们的驻地现在还保持着初始的模样。
果不其然,虽然鹿牌按照先到先得的方式进行发放, 但却并没有被人所哄抢,敢去市政厅领鹿牌的无一不是每个城市里综合排名靠前的大公会。
袁三胖了解了形式之后,问吴非道:“咱们要去抢这个鹿牌吗?”
吴非想了想,肯定道:“要。”
“这次通关的要求是所在的势力至少拥有大洲的统治权,在那之前,至少还有四步要走。第一步,也是我们现在所处的阶段,强迫公会之间快速展开竞争,筛选合并之后形成实力最强的公会;第二步,每个城市剩余的公会展开厮杀,争夺城市的控制权,最终一个公会得以控制该城市的所有资源,其他公会和人员都自动归于胜利公会。”
“第三步,这时候实力就不再是以公会,而是以城市为单位了,城市之间肯定会发生吞并和联合,我猜系统还会用类似的方法强迫城市之间展开争斗,直到数量削减到一定程度;第四步,剩余的势力开始展开争夺,夺取大洲统治权。到了这个时候,失败势力的人就全部都会被淘汰。”吴非分析道。
“然后就是最后一步了,四个大洲之间会开战,进行最后的角逐,胜者为王,加冕为世界之主。但这其实已经是锦上添花的一步了。”
“我猜在第二步和第三步之间,系统还会给我们一个缓冲期,让每个城市能自由地发展建设一段时间,而这段建设期对于城市的基础实力和后续表现就很重要。所以在争夺大洲统治权之前,隶属于一个可靠的城市势力,并且在那时候选择最有可能夺取大洲的势力加入就非常重要。”
见袁三胖一直在认真听,吴非把自己之前所分析的内容总结了一下,缓缓讲给队友听:“但是就我所观察到的,阿尔法城的这些顶端公会,没有一个真正有实力、有方法的,基本是在野蛮发展,如果阿尔法城最后被他们中的任意一个所掌控,我们作为城市中的一员,在尘埃落定之后也会被迫和这座城绑定在一起,那么我们很有可能在第三步最初的时候,就会被其他城市所吞并,届时就会失去先机,运气好会再被其他势力所招纳,如果运气不好,那么很有可能就会在吞并战中直接被淘汰。”
说到这里,吴非看向袁三胖,再次放慢了语速:“所以,我想了很多种情况,但就现在形势而言,我们想要掌握先机,获取发展资源的方法其实只有一种,就是我们自己去做控制节奏的人。”
“所以我们不仅是要鹿牌,而且,还必须取得阿尔法城的控制权。”
“到那个时候,我们是继续牵头搞事情,还是选择一个靠谱的势力依附被合并过去就都可以了,至少基本可以保证我们不会被淘汰。”
袁三胖严肃地点点头:“我觉得有道理,我附议。”
“那吴非,咱们要现在就去抢鹿牌吗?不用吧?”
吴非看他一眼:“当然不用。”
“不仅不用,而且咱们最好最后再出手,让其他公会都以为咱们是运气好捡漏才能拿到鹿牌那种,不要引起他们的警惕和注意。”
鹤蚌相争,渔翁得利。在中国流传已久的道理,在这个各种文明混杂的最终计划中,却不一定是人人都明白的。
“那咱们两个人两只恐龙,抢鹿牌够用吗?”
吴非想了想道:“应该够了。这个抢鹿牌的规则还是留有发挥空间的,不一定是硬碰硬去打,最后能把鹿牌拿到手就可以,用什么方法都可以。”
既然决定了要抢鹿牌,吴非和袁三胖和普锐斯说了一声后就没再去小行星上狩猎,而是留在了阿尔法城寻找机会。
普锐斯显然也收到了这条系统消息,并且和他们说了另一件事:“不知道是不是规则故意设计成这样的,我现在虽然加入了星火公会,但是因为在贝塔城没有星火公会,所以我还可以以我的名义在这里选择组建一个公会,并且这个公会会自动成为星火公会的子公会。”
吴非一听来了精神,皮包公司也不嫌多,连忙和普锐斯道:“你直接从公会资金里支取钱,在贝塔城再建一个子公会吧!名字你自己定,最好看不出我们之间的关系,而且如果可能的话……你可以先尝试抢一个鹿牌保下这个子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