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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8章(1 / 2)

官术 佚名 1186 字 4个月前

焦科长点了点头:“我们把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但始终没发现钱长民的踪迹,后来,是一个开早餐铺的老板说,今天早上还没到五点,就看到钱长民被两个警察带上了一台警车,后来,我给分局的一个同学打了个电话,他告诉我,武安分局以寻衅滋事为由,批准对钱长民实施一年劳动教养,人明天就送走了。”

林海听罢,第一反应是给李光旭打电话,将此事汇报上去,并请李书记出面协调,命令武安分局把人放出来。

可随即想起了李光旭的话。

从现在开始,我不想听你任何形式的汇报,一切都由你自行决定吧!

唉!我揽的这活儿,还真是够奇葩啊,既不用请示也不用汇报,啥啥都自己做主,省委书记也没这待遇啊!他默默的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日渐深入人心。

其中,1997年,刑法全面废除了流氓罪,并将其细化为了若干种具体的犯罪行为,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废除了关于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在法治建设方面所做出的坚实努力。

任何社会进步都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而这个过程中,总是存在很多不和谐因素,甚至付出相当的代价,也在所难免。

寻衅滋事罪的设立,始终为众多司法界专家和学者所诟病,称其有

口袋罪之嫌。

所谓口袋罪,其实是一种比喻,意思为可以随意把人装进去。寻衅滋事的司法界定并不清晰,其罪行的认定和量刑都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司法界历来就存在争议。如果再与无需任何审判就可以直接剥夺人身自由的劳动教养相结合,显然为了某些大权在握者玩弄法律的工具。

钱长民,就是被冠以寻衅滋事的罪名,未经审判,便被直接关押了。

这当然是不正常,但在2012年,这又是很正常的,至少合法合规,挑不出任何毛病。

林海不是法律专家,他并不知晓其中的奥妙,只是觉得,钱长民和钱长忠兄弟俩,很可能知晓柳杖子矿业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

换言之,如果要想让任兆南和大公子在这件事上斗个你死我活,必须给双方都充足了电,而这兄弟俩,应该是电源之一。

凭林海目前的能力,想让武安分局直接放人,显然是做不到的。假借李书记的名义,给派出所打个电话,命令派员保护审计人员的安全是可以的,毕竟,他的身份是市长助理,代替一把手下这样的命令,并不过分。可让分局把钱长民放了,恐怕就不好使了。

解铃还须系铃人啊,这件事,还是得去找任兆南,毕竟,我现在是同尘俱乐部的新会员呀,再怎么说,还是有几分面子的。

至于二肥嘛,现在没工夫搭理这小子,等把这些事忙完了,再找他算账不迟!

这样想着,略微思忖片刻,于是拨通了任兆南的电话。

“任总啊,二肥是你派来的吧?”他压低声音问道。

任兆南呵呵笑着道:“二肥?我没派他干什么呀!”

林海哦了声:“对,对,瞧我这脑子,跟您有啥关系,都是这小子自作主张。”

任兆南哈哈大笑,也不再顺着话茬往下说,而是直接问道:“咋了,给你惹麻烦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