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越国把我们奉为上宾,所招待的食物自然也是最好的,虽说不含灵气,但已经足够美味。”
说完,他看了一眼余楚楚手里的咸鸭蛋:“与其说大越国的食物好吃,不如说大越国达官贵人的食物好吃。
你这一枚咸鸭蛋,穷苦人家可吃不到。”
“哦哦。”余楚楚懵逼的点了点头,然后崇拜的对他笑道:“念云哥你懂的真多。”
陈念云不置可否的回了一个微笑:“小时候我经常跟家里长辈押镖,走过一些地方,见识过一些穷苦人家和难民,有点体会。”
两人正说着话,一个熟悉的人影忽然从外面闯了进来。
陈念云和余楚楚见到这突然闯入的人影都是一愣,随后余楚楚便“哼”了一声,扭过头,自顾自吃早餐。
陈念云倒是好奇的看了看面前的男孩儿,见他小脸红扑扑的,额头上有细细的汗珠,浑身还冒着热气,就知道他是刚锻炼完。
“你去跑步了?”他问道。
刚跑完半个时辰步的林小鹿点了下头,做了几个拉伸的动作放松筋骨,随后望了望陈念云,走过去,端起他手上的豆浆就喝。
陈念云吓了一跳,连忙按住他的手:“别喝!你刚跑完步,心肺还在剧烈喘息,直接喝豆浆是会伤身的!”
林小鹿端着豆浆的小手一停,疑惑的看了眼陈念云,他有些懵逼,这家伙现在怎么越来越像人了?
难不成自己揍了他几次,把他给揍舒服了?
而且这家伙不是耍剑的吗?居然还懂跑步?
他望着陈念云好奇:“你还懂跑步?”
十一岁的陈念云点头,谦虚的道了声:“略懂”
林小鹿闻言哈哈一笑:“我喝过虎血,每天还要跑步两次,一次要跑三十多里地,心肺早就超过普通武者了,承受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