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梦回,叶瑾曾经认真思考,自己究竟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个境地的。
而她苦思冥想,最后只得出两个结论。
运气不好。
她是傻逼。
叶瑾这一世的开局委实算不上好。
原身父亲是个手艺很好的木匠,母亲会做点刺绣,生活原本也算平安富足。不料某年刚开春,邻居鞑靼突然打了过来,一家老少被杀个精光,只有原身因为被母亲藏在了地窖而逃过一劫。
家破人亡,订了亲的未婚夫也被鞑靼开膛破肚,十四岁的少女哭着从灶灰里掏出家里唯一剩下的一个银角子,走了两天一夜,去投奔另一个县的舅舅。
好不容易坚持到了最后一位亲人的面前,原以为日子终于又能过下去了,不料绷紧的弦骤然一松,少女倒了下去。
再次睁开眼,便成了叶瑾。
银角子被拿去买了药,家中一贫如洗的舅舅对着她叹气。
生火、做饭、打草、喂鸡……每一个生活技能都必须去认真学习,叶瑾看着自己手上的茧子,只想叹一声: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早知道会穿越到古代种田,她应该去读农大的!而不是去学那劳什子法律,待在豆大的事务所里,整天接待离婚官司,围观夫妻撕逼!
闲暇之余,叶瑾倒也看过几本穿越小说,里面的女主或跨越阶级和王公贵族来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或用超前的智慧干出一番可圈可点的事业,可真轮到她头上,才发现,太难了。
做肥皂?烧玻璃?开超市?不好意思,她先是病得从床上爬都爬不起来,好不容易能爬起来了,舅母的脸色已经变得不好看,寄人篱下,她只能先咬牙投入古代农村的日常劳作中,等忙活一天终于能睡觉了,她躺在气味难言的被子里一合计——好家伙,她没钱。
先把现在的情况都摸索清楚,再寻机会想办法,看能不能挣到一笔启动资金吧。
那时候,叶瑾想得还是挺美好的,反正日子已经不能更糟了,谁想到,老天却告诉她,可以。
没等她适应古代的新生活,旱灾来了。
整个春天滴雨未下后,隔壁男人领着妻子出了趟门,然后独自一人回了家。
叶瑾听到舅母说,他是去典妻了。
有那大户人家的太太生不出孩子,便会花钱去租生过儿子的女人,借她的肚皮生孩子,等租期一到,再把她还给她的丈夫。
如此荒谬的事,舅母的语气却非常平静:“已算有良心了,要是卖给人牙子,再想回来,可就难了。”
“是啊,要是再不下雨,这日子可怎么过呦。”
然而,直到盛夏的日头炙烤大地,依然没有下雨。
隔壁男人卖掉他小儿子的当天晚上,叶瑾半夜被饿醒,听到舅母和舅舅小声说话。
有个五十六岁的地主看上了叶瑾,愿意出五斗米,纳她做自己的第九房小妾。
舅舅说不行。
舅母又说,隔壁村有个四十岁的鳏夫,愿意出三斗米,娶叶瑾做续弦。
“这年景,要不是看瑾娘长得俏,哪会有人愿意出到这个礼,她眼看着也要十六了,总要嫁人的,再说那鳏夫有屋有地,以瑾娘的条件,便是平时,配她也使得。”
这一次,舅舅犹豫了。
十六……什么快要十六,她这身体才十四周岁啊!
这时代哪里仅仅是落后,它分明吃人。
在听到这段对话的第二天,叶瑾认真打扫了仅剩下一只鸡的笼子,做了饭,然后在日头高照之前,用炉灰抹花了自己的脸,换了身男子打扮,独自离开了。
就算被山里的野狼吃了,也总比被卖给能做自己父亲的男人,从此生孩子生到绝经强。
既然原身可以一个人来寻亲,那她也可以一个人走出去。
那时的叶瑾想着,日子总不能更糟了吧,然而老天再次告诉她,依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