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兜转转这么多年,也走不出去。
夏天从广播室冲出来,迎面出现了十几个红衣员工,嘶吼着向她扑来。
“裴望星!”鹦鹉尖声大喊。
话音未落,黄色的身影从折角里出现,一个漂移脚刹,身后紧跟着棕熊和红毛猩猩。
这些发狂的动物看到那抹刺眼的红色,瞬间被吸引了仇恨,和红衣员工撕咬在一起。
她们趁机逃出彩生馆,和时厘二人汇合。
蝉鸣声忽远忽近,燥闷的旋律走到尾声,逐渐释然,这一路上,不时看见苍白虚幻的背影,朝着某个方向走去,身旁紧跟着一只宠物。
还有许多动物,还痴痴地看着一个方向。
它们在等待着自己的主人出现。
七点半。
一家三口还没有找到铭牌,急得团团转。
在他面前,那只大黄狗汪汪叫着,男人看懂了它的焦急,张开的嘴却怎么也喊不出名字。
他……完全忘记了。
规则第一条。
【你能在这里见到你日思夜想的的爱宠,念出正确的名字,你可以带走它们。】
这一幕,让时厘想到了一句话。
「死亡不是最后的告别,遗忘才是。」
布兰登残破的机票和模糊的五官,是因为他正在被忘记……这么多年过去,他曾经的家人朋友,或许已经离世,或是有了新的生活。
被遗忘的人,只能永远留在这里。
见男人迟迟没有答应,大黄狗焦急地甩动尾巴,耳朵耷拉了下来,发出了悲伤的呜声。
但裴望星能听懂它的话。
她看着那只狗,跟着呜呜了几声:「他都把你忘记了,你要告诉他吗?你的名字。」
大黄狗轻轻呜咽了一声。
男人亲自取的名字,他忘记了。
但没关系,它愿意重新告诉他一次。
它还是想要带它的主人离开。
“它说,它叫小虎。”裴望星说道。
鹦鹉叹了一口气,转述:“小虎,小虎!”
男人望着眼前的小狗,记忆如泄洪。
他是从农村里走出来的大学生,那时候他还在上小学,阿婆从邻居家抱回一只小黄狗。
他开心地给它取名,小虎。
它们一起长大,每天放学,小虎总会在路口等他,远远看到男孩的身影就会跑过来。
后来有一天,小虎不见了。
外婆说它跑丢了,他哭了好久。
后来,阿婆又养过很只狗,它们长得都差不多,黄的、黑的、白的,都是乡村常见的土狗。
再后来,男孩离开了农村。
读书,工作,几年才回去一次。
每次回去,阿婆家里已经又换了新的狗,之前要么跑丢了,要么被毒了,总是活不长久。
长大后的男孩已经懂了。
这种看家护院的散养犬最是忠诚,怎么可能自己跑掉,只能是被人打了,杀了拿去吃狗肉。
这些狗总对着路过的人吼叫,却能在第一次见到他时摇尾,咧开嘴引第一次见的主人回家。
但长大后的男孩已经不喜欢这种狗。
这种农村里的土狗,喂几口剩饭就能活。
他看到它们,似乎已经听到了身边朋友同事的嘲笑,就像嫌弃从土地里走出来的自己。
这一次,他本是想带走一只名贵的宠物。
“小虎……对不起。”男人颤抖着蹲下身,它从那双黑亮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过去,“我这次不会再忘记你了,我们……一起回家。”
他最喜欢的小虎,
和他一起长大的小虎。
他忘记了,
如同忘了自己的根。
妻子牵着儿子,已经泪流满面。
小虎听懂了这句话,舔了舔他的手掌心。
大黄狗开心地摇着尾巴,走到主人旁边,他们转过身,走在漆黑的夜色下,消失于黑暗中。
仿佛回到了很多年前,它守在夜晚没有路灯的村口,接那个怕黑的小主人回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