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开超市(夜半灯花)_第10章 开店第十天(1 / 2)_我在古代开超市最新章节免费阅读无弹窗_嘀嗒读书

第10章 开店第十天(1 / 2)

第十章

        孜然是烤肉的灵魂,对奥尔良烤肉来说,孜然或许没有那么重要,但对最普通也是最大众的普通烧烤来说,孜然和辣椒面是最无法舍弃的好东西!

        这股香味直接让刚坐下的客人们蠢蠢欲动。

        “老板,这个味道是什么哪个啊!”有人问道。

        “是新品孜然羊肉串的味道。”洛潮汐一边低头记菜单一边说,“大家有需要可以尝一下,强烈推荐哦。”

        这个味道就是最好的宣传手段,原本再写不敢点新品的人纷纷开始叫服务生打算点新品。

        这个味道光闻着就馋死了,有不少人都是没吃晚饭过来蹲着肉串的,现在闻到这股香味更是饿的有点上头。

        穆萨在前面忙的脚打后脑勺,他会写字,此刻充当了小二的身份,记下每个桌要的东西送到后厨去。

        原本巴南还算游刃有余忙的过来,后来人多了,巴南就有些跟不上了。

        他的腿没法动,只能坐在这里,有的放的稍微远一点就够不到,速度自然慢了下来,着急的不行,恨不得自己的腿没有断。

        前面的人发现配好的餐速度慢了很多,这才发现后厨配餐只有巴南一个人有些忙不过来,赶紧分了个人过来帮忙。

        巴南很是自责。

        如果自己的腿没伤的话,肯定不会出问题的,他自己一个人就能忙过来,明明前面那么忙。

        “巴南,你先不用配菜了,你在前面跟着刘哥学一下怎么烤吧,那里不用经常动。”洛潮汐掀开帘子跟巴南说。

        他这样跟不上前面的进度。

        巴南看上去有些难为情,不过还是听洛潮汐的话去了前面。

        现在炉子前面只有一个人,一个人顾着两个炉子看上去有点手忙脚乱,而外面已经坐满了人,甚至加了几张桌子和凳子,但即便是这样,不远处也能看到排队的长龙。

        也不是一定要在店里吃,完全可以买完了然后去其他地方。

        这条平常没什么人的巷子此时的热闹程度比起外面的商业街区中心都不遑多让,再加上那持续性的,非常有冲击性的孜然香味,很快把那些原本不想往这里走的客人全都勾了过来,自觉的排起了长队。

        也有不少人因为馋的要命,顺便去其他店里坐了,变相的带动了其他店的收入。

        “好多人啊。”洛潮汐和几个顾客聊天的时候,突然有个人凑到炉子前,望着炉子上滋滋流油的羊肉串感叹道,“好香,我在京里都没闻到过这么香的味道,是西域的特产吗?”

        洛潮汐被对方的‘京里’这两个字吸引。

        他可没忘记王二癞跟自己说荣记酒楼要招待的大人物是从京里来的,这么打眼一看,对方的穿着打扮和康州城的人完全不同。

        康州城的有钱人虽然也会穿锦衣绸缎,但他们穿的衣服要更加方便活动,这个人的衣服更加飘逸些,却不怎么方便,宽袍大袖的,总是让人害怕会不会沾到脏东西。

        康平城这么大,从京城来的人不一定就那么几个,说不定是住在其他地方的人,洛潮汐对京城这地方敏感,又想往晟国的其他地方做生意,自然会更在意些。

        别的先不说,打听一下情报也是可以的嘛。

        “不是,是我们家的私藏品哦。”洛潮汐说道,“要来一点吗?”

        “好啊,我去后面排队。”那人看起来也就三十来岁,留着胡子,一直笑眯眯的,看着十分平易近人,他后面还跟着两个像是家丁一样打扮的年轻男人,此刻正紧紧的跟在对方身后。

        “老爷,我们去街上吃吧。”其中一位护卫说道,“这里太偏僻。”

        “哪里偏僻了?这不是挺多人吗?”被称为老爷的人指了指身边吃的热火朝天的客人们,“再说了,吃个东西而已,怎么就危险了?”

        就这短短的几句话,洛潮汐就大概能听出来这个老爷的身份比较尊贵,有可能是从京里来的官儿,或者是什么富商。

        还随身带保镖。

        不管是什么身份,只要来他的店里那就是客人。

        洛潮汐对他点了点头,“需要我帮您介绍一下我们店里的菜单吗?”

        “行啊。”这位老爷走到洛潮汐身前,看着洛潮汐手里过了塑的菜单,有些好奇的摸了摸。

        “这是纸吗?为什么手感不太一样?”

        “经过特殊处理。”洛潮汐简单解释了一下,但并没有告诉他什么叫过塑,如果解释起来那就没完没了了。“您是第一次来的话我推荐您吃今天刚出的新品,价格不贵而且口味比较大众,若是想要吃比较新奇的可以吃奥尔良口味,奥尔良口味我比较推荐鸡翅,烤蔬菜的话可以试一试蘑菇和大头菜。”

        洛潮汐一边说着,一边在烤炉上指着,给他介绍到,靠前面的客人听到洛潮汐介绍,也忍不住凑热闹。

        “来坐下吃啊,洛老板这里的东西可好吃了。”客人介绍到,“要是不介意可以和我们拼桌。”

        这位老爷看上去蠢蠢欲动,竟然真的和他坐在了一起,指着桌上的圆竹筒:“这又是什么?”

        “那是可乐,是甜的,而且喝下去有气泡的口感,第一次喝可能不太习惯,但多喝两口就会喜欢上。”这次洛潮汐还没来得及解释,同桌的客人就已经给他解释起来,“这个是啤酒,是大麦酿的,和咱们以前喝的那种酒都不一样,要是会喝酒可以试试这个,也加了冰,吃一口串再喝一口啤酒,很舒服的!”

        可乐装在竹筒里面,足足有1000ml,里面加了三分之一的冰块,看上去很像中药,但并没有中药那股刺鼻的药味,老爷转头看了看,发现大家的桌子上除了这个棕褐色的液体外还有些冒着气泡的黄色液体,客人们一喝就是一大口,还有些醉醺醺的,应该就是他们说的啤酒。

        “那给我们几个都来一杯这个。”老爷看着菜单,甚至不用洛潮汐介绍,同桌的客人就给这个老爷安利了一份桌上的菜。

        除了猪肉。

        大概是因为这个时候猪不需要劁,猪肉有一股腥臊味,有钱人根本不屑于吃这个,所以能吃得起肉串的人都不会点猪肉。

        猪肉卖的并不好,大家对猪肉的印象都是味道大到连葱姜蒜都盖不住,只有穷人才会吃,敢于尝试的人还真没几个。

        “我们用的猪肉是特意劁过的,不仅可以让猪长得更快还可以去掉腥骚味。”洛潮汐在一边解释,“如果不介意可以来一串尝尝,反正很便宜。”

        这个老爷显然不同,他很有冒险精神,竟然还真的点了一串,除了猪肉之外菜单上的所有东西全都点了三份,显然是给这两个跟着自己一起来的人点的。

        洛潮汐在点单纸上记他们要的东西,那个老爷一直看着洛潮汐,对洛潮汐手里的这根木棍相当感兴趣。

        “这又是什么?”

        “铅笔。”

        “铅笔又是何物?”洛潮汐把手里的单子和铅笔一起给他看,“里面是黑石脂,混着黏土一起填充进木棍里,就可以做简易的笔了。”

        老爷饶有兴致的翻看着,还在纸上划了两下。

        “你自己做的吗?”

        “因缘巧合试验出来的。”

        没办法,洛潮汐只能这么说,因为他根本找不出铅笔的发明人,而且铅笔这东西没什么技术含量,甚至可以在古代量产,唯一的难点就是把石墨塞进木头里,但这点完全可以用布条捆绑代替。

        唯一的缺点就是脆,但造假低廉。

        “那你这个卖吗?”老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