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刚好就是王莹的事情。
原来,今天早上是有一个卖油条的人发现的尸体。
当时他正推着车子打算往这边走呢。
突然看到地上躺了个人。
除此之外,人的旁边还有一点液体。
他以为是喝多了的人,大小便失 禁。
卖油条的人刚打算过去叫醒那喝多的人。
结果却发现,这根本不是什么喝多了的人。
这是个脑袋上面有个拇指大的洞。
我光是听着他们的描述,就要吐了。
“当时被人发现的时候,那女人的身上还有一张纸。”
“纸上写着:我是该死的垃圾。”
“诡异的是,垃圾两个字,还写错了!”
倒是很符合一个外国人写我们国家字的样子。
等等,难道真的是刘宁宁做的吗?
我百思不得其解。
尽管王莹在机场的时候,对刘宁宁的态度确实不好。
可是这也没有必要让刘宁宁杀人吧?
我们生活的世界又不是什么柯南世界。
人杀另一个人,需要的理由可不仅仅是看不顺眼。
“你听说过没有,这种死法,算是做法!”
“这是东南亚那边疯传的一种,可以永葆青春的办法!”
旁边的警员小声的说。
“东南亚那边的人也太变态了吧?”
“为了一个永葆青春,真能做到杀人取脑髓的事情?”
“但是具体能带来什么东西我就不知道了。”
我偷听的样子实在是太明显了。
那不远处的两个警察注意到了我。
“审讯室那个,你看我们干什么!”
“人呢?管她的警官呢?快点给门关上!”
“不该听的别听!”
一个长着小胡子的男人从外面走进来。
“你好,我是白警官,以后将由我来接手你的案子。”
这话说的有点不对劲啊。
我连忙问。
“什么意思?不是说我只是过来问个口供就可以走了吗?”
“为什么按照你的说法,我好像要一直呆在这似的?”
白警官点点头。
“你确实是需要一直呆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