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满仓回答得很坚决,心中确实有点发怵,万一遇到丁老魔,小命难保。
但前段时间得到的聚气丹,着实让他修为突飞猛进了一把。
这次东家既然把更重要的任务交给自己,到时候得到的奖励,必定更丰厚。
富贵险中求,不冒点风险,如何出头。
而且,自己刚到东家手下做事,不表现好一点,以后怎么得到重用。
“好,我让你自己挑选200人,守住三阳郡城,以及郡城周边的几块灵田。”
二狗子已经想通,他确实搬不走一座城,但他还有这么多手下,可以把这些城池给占了。
一般来说县城和郡城,都建立在有灵脉的位置附近,有灵脉的地方灵气更浓郁,附近必有灵田。
派人守住一座城,就能守住附近的灵田。
黄满仓得到二狗子的命令,自己去挑了200精壮,跟他爹和家人打了个招呼,连夜就出发了。
接着,二狗子又挑出十几支队伍,每支二三十人,分别派到附近那些无人的县城驻守,顺便占据附近那些无主的灵田。
考虑到还有一个丁老魔不知所踪,随时都有可能冒出来吃人。
二狗子让手下诸人,一旦看到丁老魔的踪迹,立即逃跑,能逃多远就逃多远,钱财都可以不要。
反正丁老魔更喜欢人,对于钱财这些身外之物,不是很看重。
一口气派出去了好几百人,暂时将整个三阳郡拿到手里。
将来朝廷如果另有安排,他的人可以从城池里撤出来,但那些无主灵田,肯定是不能退的。
进了嘴里的肉,哪怕挨揍,也不可能吐出去的。
回到山顶,看到羽山身上的破衣服。
“羽山,给你找了两件漂亮衣服。”
二狗子说着,拿出好几件绸缎做的衣服。
“主人这些衣服太薄太娇贵了,干活的时候不耐磨,我还是穿粗布衣服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