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官执笔,许是:渝雍都督奚玦,虽出生于微末,却是个不世出的将才。
坊间都说,他活得像个谜。出身来历、心思筹谋,还有他脸上那道疤痕,桩桩件件都叫人摸不清。这样的人物,该是天上的武曲星下凡吧。
人们似乎都忘了,奚玦最初投靠到季昶麾下时,也曾有过十二分的艰难。
奚玦还记得,季昶的头一个义子季恩,就曾数次当众羞辱他:
“出身卑贱不堪、来历可疑、不周不宋的狗杂种,也妄想和我渝雍的勇武儿郎争个高下么?”
可是后来,青石关之乱,他亲手砍下了季恩的脑袋。
再后来,一刀一命,一城一地……他成了季昶的后继者奚玦,成了成就渝雍铁骑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传奇的——大都督奚玦。
再也没有人敢公然揣度他的私隐,挑衅他的军威了。
这段传奇落在史官笔下,不知又会引得江山多少豪杰羡慕、称颂。
想来,自此以后的人,纵使是翻烂了这页史书,也终究是勘不破:
他奚玦哪里值当人羡慕呢?他不过是天字第一号自苦的傻子罢了。
他这一生,从来都是所得非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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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玦的母亲,本是周人。
早一辈的人都说,她曾是名动长安的美人,多少王孙公子不惜千金万金,只为观她一舞,听她一歌一曲。
可是这样的美人,她的家国却不要她了。
他们要把她献给宋军江北的守将高览,想以美人计为当时节节败退的周军换得喘息的时间。
她去了,可是计策却终究是没能成功。
奚玦不知道母亲曾经历过怎样的惊心动魄,他记忆中的母亲,对于过去总是讳莫如深。她只会一遍遍地弹琴,唱着一段哀婉极了的曲儿。
竟不是周音,却是南曲儿。
奚玦想了半辈子,也没想明白个中缘由:母亲是在怨恨舍弃了她的故国吗?还是,她也曾遇到过一个人……然后念了一辈子。
至于他的父亲,她不说,他就更不敢问了。他自小早慧,太明白在如此乱世,一个容貌这般不俗的女子会遭遇什么了……
或许那个已经做了鬼的季恩有一点倒是说对了,他奚玦的出生,确实是有些——
不堪。
母亲一直到死,都没有再提起过长安,或许她更甘愿呆在那个徐州北的小村子里,在那个不周、不宋的地方做个寻常的村妇吧。
可她万想不到,她已经不愿做周人了,可她留下的儿子,却不得不承受周人兵败带来的祸乱。
那一年,宋军荡平了整个村子,他和许多村民一样,套上了脚镣手铐,被人像驱赶牲口一般,呼来喝去。
再后来,在寿春,宋国皇帝的行宫中,他遇到了她。
那时的他,不过是缚于阶下的腌臜奴隶,而她,却是在万千人众星捧月般的簇拥中,最明媚艳丽的女子。
她开口向高览要下了他。他听见高览称她公主。
原来她是刘宋的公主。
刘宋那个三千面首、臭名远扬的——吴兴公主。
从前,他听到那些传闻,心里只觉污秽: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做一个女人的玩物。可就在那一日,在那个屈辱的阶下,他抬头看,却撞上了她的一双眼睛……
他就知道,他完了,自此,该当,万劫不复。
她把他带回了建康的公主府,还给他取了个名字——
玑玉。
珠玑玉石,看似漂亮贵重,却也不过是玩物。
他不就是供她玩乐的玩物么?
可他像是中了蛊,竟觉得就这样荒唐一梦,了却一生——也没什么不好。只要能在她身边,就好。
后来,每每回想起那段不堪的日子,奚玦都忍不住想,原来他骨子里竟是这样——下贱。
可纵使自甘下贱,他到底也没能守住他想要的。
原来,春光虽然旖旎醉人,却最是危险,天地间暗藏的残忍,永远没有止境。
世人都说,刘宋的皇室最是秽乱。他不该不信。
面首、琴师,不过都是玩物,公主玩腻了,送过去讨好有龙阳之好的驸马——也未尝不可。
终于,在那一晚,望着卢府熊熊的烈火,他彻底地从吴兴公主下的蛊中清醒了。
他的容貌既毁,也立下了此生再不抚琴的誓言。西奔渝州的那一晚,玑玉死了,从此,世间只有奚玦。
不通琴音,只懂得刀口饮血也要厮杀出一条路来的——奚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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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句说老了的造化弄人,果然再也不错。
他不在乎的东西,总能成就。可他想要的,却总是费尽心力都得不到。
比如,从前,他得不到她的一丁点儿真心;后来,他只想要一场酣畅淋漓的复仇,竟也最终不成。
元徽五年暮春的那一天,他骑着马,踏着血光和烽火,回到了久违的建康城。
七年。
日日的刀林剑雨、尸山血海。不知道有多少次,他几乎命悬一线,他都靠着心里的恨挺了过来……
他要成盖世功业,成为再也不能为人小觑的人物。到了那时,人欠的、欠人的,才能痛快清算。
他踏马进宫城时,宋庭那些从前不可一世的贵人们,如今却只得如蝼蚁一般,在他马蹄下摇尾乞怜、丑态毕露。
他是何等的志得意满,信心满怀。
直到后来,战马踏破了乾仪殿的正门,他看到了她……
就那么一眼,他就知道,他终究是输了。
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战神将军,终究也有一辈子都赢不了的人。
原来,整整七年咬牙切齿的恨,竟是这样的不堪一击。她不过是一支琵琶曲、一句话,不,她根本只要一抬眼,他就已经输得彻头彻尾了。
奚玦,你可真是个贱种。他不由得自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