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六月进一趟城,可谓是收获满满。
她不仅拿到了百香楼那头的分红,得到了十几袋的鹅毛,更收到了紫芝的几万两药钱。
喜滋滋回到万福村时,瞧见莫里正又在砍柴。
柴火堆旁,依旧跟前段时间一样,放着一个小碗。
小碗里,已经装了小半碗的柴虫了。
“义父?”
许六月远远瞧着,便凑近看了看:“又砍柴火呢?”
“是六月回来啦!”
莫里正看到许六月,永远都在是一副慈祥老父亲的模样儿。
他笑嘻嘻道:“这不天冷了吗?过阵子就不打算再进山捡柴了。紧着现在多码一些柴火,也好过冬。”
“那是的。”
许六月点点头,道:“今年的天儿还挺冷,也不知会不会下雪呢。多码些柴火在家放着,也能安心。”
说罢,又问:“这木头的柴虫可真多啊?义父,你又去上次那座山里了?是……是北山?”
“咳,可不是吗?”
莫里正说这话,又挑出了一条柴虫来:“最近村子里没什么事儿,锦绣又在你那里好好的。你千邛哥啊,也不在家。我没什么事儿需要操心,就进山瞧瞧。”
说罢,又拿起了地上的碗,晃动了一下:“你还别说!除了北山外,别的地方的柴火啊,可都没这么多柴虫哩。”
言毕,瞧见许六月的眼睛直勾勾盯着那些柴虫,便道:“吃得惯这东西不?等我把这条树木劈完,你就把柴虫都带回去。”
“不不不,我就是看看。”
许六月瞧见莫里正要把柴虫给她,连连摆手:“这东西,我家婆母不吃,我就别带回去了。”
倒不是许六月害怕那些柴虫,不敢吃了它们。
而是柴虫这东西,还挺珍贵的,有着木参之称。
即便是在农村里,村民们也很难发现它的身影。它寄居于枯死但尚未来得及腐烂的树木枝干中,靠汲取树木的养分存活。
别看着这一条条的柴虫都是乳白色肥嘟嘟的,并不美味的样子。可一旦烤熟了或者油炸了以后再放入嘴里,却也是令人回味的乡野美味。用来当下酒菜,再好不过。
最绝的是,它蛋白质很丰富,营养很高。村子里的人若是吃不上几顿肉,却又刚好运气儿不错时,也能靠它来补补营养。
这些柴虫,是莫里正劈了多少的柴,才攒起来的?许六月可不好意思拿。
再说了,莫里正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在夜里喝上两口。这些柴虫啊,刚好可以当他的下酒菜。
为了避免莫里正非要给她塞东西,许六月又赶紧转移了话题,道:“对了,千邛哥哥好着呢,你莫惦记。他现在啊,满脑子都是读书。”
言毕,赶紧寒暄了几句,便先跑回工作室了。
……
次日。
许六月一早就起身了。
她打算去莫里正口中的北山看看。
也不是惦记着北山树木里的柴虫,而是通过莫里正带回来的柴,许六月有了新的猜测。
北山的柴,柴虫多。而柴虫,又是寄居在枯死的树木当中。
由此可推断,北山一定有很多的死树。
而那些死树,未必每一棵都会被村民们拖回来。毕竟北山对于众人来说,也是一座比较危险的山。
论深山嘛,它算不上。可要说没有危险,却也不现实。
这一点儿,早在上次莫里正提起北山时,就已经仔细跟许六月说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