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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1 / 2)

歌尽桃花 靡宝 2789 字 3个月前

我憋了很久,还是没忍住,问:“下一场仗,什么时候打?”

萧暄凝视我片刻,握住我的手,“你担心我这身子上不了战场?”

我没说话。

他低头笑,将我的手放在他手心里,“也是。我总是让你担惊受怕,总是让你等待。难怪你不肯嫁给我。”

“怎么又扯到这事上去了?”

萧暄继续说自己的,“我总说照顾你,其实反而是你一直在照顾我,帮助我。跟着我,你血雨腥风里闯,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怕。我的承诺,简直就像放屁。”

我想了想说:“本来不觉得,这才发现我真是东齐劳动妇女的楷模。”

萧暄做悲苦状,“看看看,我亏欠你太多了。”

我挪过去靠着他,“我不想讨论什么亏什么赚,同你在一起开心就够了。人生在世,千金难买一笑。还有,同样几十年时间,哭着过自然不如笑着过。我想得开得很,一点也不觉得你浑蛋。”

“你看,我沮丧的时候,你总能安慰我。”萧暄的头搭在我肩上,“我算个什么?枭雄?你不跟我的好,免得连累你。”

“别说了,都是气话。”我伸手捂他的嘴巴。他抓住我的手,放在齿间轻轻咬,那细微的痒痛让我浑身一个哆嗦。

萧暄抬头,深邃的目光望着我,带着勾引人的笑。

他说:“来,亲亲我。”

我阴险地笑,“什么?”

萧暄委屈,“不亲就算了。”

我扑哧一笑,还是低下了头去。

秋日清爽的微风从车窗外刮进来,萧暄的发丝拂在我脸上,痒痒的,我忍不住笑。他整个人都倒在我怀里,我便搂住他,就像搂着一个大熊玩具,一下捏捏他的鼻子,一下摸摸他的脸,给他头发编辫子。他很老实很乖地由着我欺负。

车轻轻地摇晃,细碎阳光照耀着窗下的毯子。外面马蹄声和鸟儿的鸣叫声动听得就像一首歌。我和萧暄依偎在车里,默默品味着这段难得的温情时光。我同我爱的男人拥抱在一起,时不时交换一个轻吻。我们随着马车一摇一晃,只希望这样的路没有尽头。

后来我每次回忆起这段往事,都忍不住幸福地微笑。

不论生活怎么变迁,不论距离变得多远,我都记得那人隔着衣服传递来的体温,也都记得他附在耳边对我说的话。

他说:“小华,我们就这样,一辈子。”

六天之后,我们在经历了两次有惊无险的小刺杀后(当然是冲着萧暄来的),终于到达了延平城。萧暄率领的北军顺利地同由东南沿海回到内地来的东军会师,而我也见到了声名赫赫的东军统帅陆怀民。

陆怀民本是北方人,少年南下参军,追随当时的东军统帅张百川,在东南海上风里来浪里去,几十年来打了大大小小几百场仗,是位实战经验丰富,铁骨铮铮的国宝级元帅。

陆怀民年近半百,面若冠玉,唇若丹硃,斜眉入鬓,目光如炬,身材魁梧,浑身上下透着傲骨英风。他力拔山兮气盖世,又足智多谋,用兵有道,既能陆战,又擅水战。自他替下张百川后,率领百万雄师扫荡东南大陆沿海一带,将山林土匪海盗倭寇尽数追缉清扫,保了半边天下太平安宁,也成就了他自己的震世威名。

接风宴席,我作为萧暄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小幕僚占据了偏远角落的一席之地。双方介绍主要幕僚时,因为全场就我一个女官,陆元帅自然多看了我几眼。陆帅这等在血雨腥风里、庙堂江湖中数十年拼杀过来的人物,私觉得远比萧暄更有震慑力。那简单几眼就让我觉得背上扛了巨石,直不起腰来。

萧暄虽然身份比他高,但是对他态度极其尊敬,酒尽两杯,就已自称晚辈,并且极委婉含蓄地将陆帅的功绩一通歌颂赞美。我还是头一次发现萧暄竟然能将如此虚伪恶心的官样文章说得这么声情并茂诚挚动人贴切温和找不出一丝不妥的地方来。若不是宋子敬外出办事未归,我真要怀疑是他写的发言稿。

陆怀民这样的军人本身作派强硬,又兼基层出身,心里或多或少是瞧不起萧暄这样凭借出身占据高位的年轻人。只是萧暄那通马屁拍得实在是太出色,陆帅原本还有几分敷衍客套的脸也很快松懈下来,笑着敬酒回赞萧暄如何年少有为义薄云天等等。

主宾见欢,吾等陪客大松一口气,才放开手脚吃喝。

萧暄完全忘记了我之前告诫他的伤口还有点发炎酒要少喝的话,同陆帅两人你来我往,很快两大坛子就见了底。喝到了兴头上,萧暄亲切地叫了陆帅一声“怀民兄”,弄得我一时还以为在点我的名。

陆怀民的年纪都可以做萧暄的爹了,所以也借着酒兴笑着说:“王爷啊,老夫愧受你这一个兄字,你可把我叫年轻了哦。”

萧暄忙说:“怎么会,陆元帅这看着红光满面精神矍铄,也就而立之年的人嘛。”

陆怀民其实很高兴,不过还是谦虚道:“王爷说笑,老夫都快半百了。此生戎马倥偬,鲜有败绩,也算慰怀。唯一遗憾,就是长子早夭,而立之年得一小女,现已十九,却是心高气傲百般挑剔,到现在还没有嫁人。”

我才夹起来的肉丸子掉回了碗里。

萧暄的视线越过重重人海投向我的方向。不过我没看他。我看着碗里的肉丸排骨,还有一大堆美味可口的饭菜,突然没了胃口。

陆怀民可能真是喝高了,看不清萧暄的脸色,继续自卖自夸,说他那位芳名叫做陆颖之的女儿可是诗书女红刀枪棍法样样俱全,模样标致性情爽朗。

其实他没有说出来的话,我也想得出来,可以说给萧暄听。

他陆怀民以前听令于萧暄,那是因为萧暄彼时还代表朝廷,陆怀民实际上听的是朝廷的号令,他只有这一个选择。如今世事变迁,萧暄与当权赵党分庭抗礼,赵党在朝而萧暄在野,陆怀民面前有无数个选择,听不听萧暄的号令,就变成多选题中的一个选项了。

要怎么让他死心塌地交出最终决策权呢?

最最迅速便捷的,就是结亲家。

的确,两人不论身份容貌还是资质,都十分般配。而且我赌一根黄瓜,这陆怀民肯定早就把两人的生辰八字找权威高人算过了。

萧暄看我,我一脸无辜地看他。

人家要嫁女儿给你,又不是给我,看我做什么?

早先喝下去的酒立刻变成醋。我低头喝茶清口。

听到萧暄呵呵笑,带着浓厚醉意的声音在说:“陆帅何须担忧。陆小姐如此优秀,自当会有良配。我们东齐也多的是大好男儿能以娶到陆小姐为荣耀呀。”

“王爷过赞啦!小女哪里担当得起,哪里担当得起哟!”陆怀民口齿含糊,估计没醉也在装醉。

两个主人醉了,下面的宾客自然也非常识趣地跟着醉了。我本就坐得偏,悄悄退了席。

桐儿和云香正在房里玩牌,见到我回来,立刻迎了上来。

云香的消息一如既往地灵通,“小姐,听说陆元帅想把女儿嫁给王爷。”

我一边换衣服,一边说:“王爷也不是头一次被人说亲了。”

桐儿说:“听说那陆小姐文武双全,十五岁起上门求亲的人就踏破门槛了。”

她们的确成功地激发了我微薄的危机感,但是我虽然心里五味杂陈,却缺乏动力。

我并不是对自己有信心,我只是不知道该做什么。

人生中很多时候都不得不跟随大环境,做个随波逐流的泡沫。只要萧暄一天是个封疆裂土之士,我和他之间就横着很多很多无法逾越的鸿沟。毕竟一个政治家,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是要付出许多其他的东西的。

我喝了一口茶,转移了话题,“药的事有消息了吗?”

桐儿摇头,“老样子,派出去的人还没回话。”

云香问:“王爷的毒不是都已经解了吗?怎么还要研制解药呢?”

我说:“他的毒解了,可是我的课题却还没钻研完,这解药一日不研制出来,我心里就不安。”

云香嘟囔:“小姐,你也别老把心思放在医药上了。王爷都快给别人抢走了。”

桐儿也发牢骚,“就是!我们小姐吃亏,没有一个门第显赫的娘家。其实根本不见得比陆小姐差。”

娘家,谢太傅家,太子妃的妹妹,够显赫了吧?可是这谱能摆出来吗?还让不让谢家人活命了?

我叹气,不打算再讨论这个问题。

我亲手熬好了药,算着萧暄差不多从席上退下来了,给他送过去。

越风说:“王爷还没睡,正和几位大人在说事。”

“陆元帅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