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允不说话了,拉着她的手倒是没松,一路进得主屋去,翻出药水来给她洗伤口。
背脊发麻,花月挣扎了两下:“不必。”
就一条血痕,破了点皮。
李景允没听,扯了老长一块白布,在她手上缠了三圈。
嘴角抽了抽,花月举着粽子似的手,直摇头。公子爷就是公子爷,寻常百姓过日子,哪有这么大惊小怪的。
包都包了,她也懒得拆,起身就去厨房准备做饭。
身后这人亦步亦趋地跟着她。
“大人。”她有些烦,“您这是何意?”
“不能跟?”他挑眉。
“您是大人,您爱去哪儿去哪儿。”花月回头看他,“但您总跟着我有什么意思,大丈夫行宽道不走小巷,何况尾随于妇人?”
“爷乐意。”
最后这三个字一点也不冲,倒莫名带了些孩子气,花月拧眉望向他的眼睛,却发现里头没了先前的暗流汹涌,只剩一片静谧如湖水的东西,任由她尖锐地看进去,也没有丝毫防备和反击。
她看得有点怔愣。
这是硬的行不通,打算同她来软的?花月觉得好笑,这位爷可真是不会哄人,就算是使软手段,也没有他这样的,光跟着有什么用?况且,也跟不了太久,他总是要回京华的。
边关平定,大军回朝,周和珉即将登基,这场面怎么也不可能少了李景允,他该封侯拜相,受万民敬仰了。
这么一想,花月心里就轻松多了,任由他四处跟着,只当他不存在。
于是,镇上的人都慢慢发现,新来的那位大人对殷氏布庄的掌柜有意思,跟进跟出,丝毫不避讳闲言碎语。有他在,地痞流氓再也没去布庄找过麻烦,就连收税的衙差,路过布庄也没停下步子,跑得飞快,还是那掌柜的追去衙门,主动交税银。
有人说这掌柜的是攀上高枝了,布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得盘出去,跟着人享清福去。
可是,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布庄开得好好的,那位大人也依旧只是跟着掌柜的转悠。
花月已经从一开始的不自在变得习以为常了,早起开门就能看见他,出门买菜有他,回来做饭有他,带孩子出去散步有他,在灯下干活儿也有他。
她也有生气的时候,堵着门问他:“您能不能放过我?”
李景允低头看着她,声音里还带着昨儿熬夜看文书的沙哑:“那你放过我了吗?”
胡说八道,她怎么就没放过他了?花月黑了脸,掰着手指头给他数:“您要的孩子,我给没给?”
“您腻了我了,在外头风流,我管没管?”
“孩子生了,你府上主母之位,我让没让?”
“我这都叫不放过你,那什么才叫放过你?!”
越说嗓门越大,殷掌柜在被李大人尾随的第十天,终于失去了往日的镇定和平静,冲着他咆哮出声:“你做人讲不讲良心!”
眼眸微动,李景允看着她,喉结上下一哽。
“我要是真的不要良心,你现在就该被关在京华的大宅院里。”
眼尾有些发红,他半阖了眼,轻声道,“我是个什么人你还不清楚,口不对心,言不由衷,我说要孩子,你就真只给我留个孩子,我说腻了你了,你就不能听话来跟我低个头。”
花月气得胸口起伏,一掌就想拍过去。
手腕被他抓住,慢慢地分开手指,握在掌心。
李景允软了语气:“很多不肯低头的人,都折在爷手里了。但在你这儿,你实在不肯低,那便我来低,低到你肯像这样同我算账为止。”
冷漠是比怨怼更可怕的东西,这么些天,他最担心的不是她讨厌他,而是她始终不肯与他开口,幸好,幸好她心里还有怨气,那就还有得救。
手飞快地抽了回去,花月冷着脸道:“您别以为这样就算完。”
“好。”他应,“咱们不完。”
“谁跟你不完,完蛋了,早完蛋了!”她叉着腰道,“你栖凤楼里那能歌善舞的姑娘最喜欢唱的是《别恨生》吧?那天就你一个客人,坐在上头听人家衣衫半敞地唱,记得词吗?”
想也不想地摇头,李景允道:“不记得。”
撇清倒是快,花月皮笑肉不笑地道:“您不记得我记得啊。”
“朝暮与君好,风不惜劲草。
宁化孤鸿去,不学鸳鸯老。”
她学着那姑娘的模样,捏着袖口半遮了眼,朝他媚气地抬头。
李景允看得低笑:“哪儿学来的。”
板回一张脸,花月道:“当时我就在您隔壁站着,站了半个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