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眼前之人“天命玄鸟”,肯定是应运而生的英才。
这种英才,必然要有一番大作为。
陈氏宗族攀附其上,必然能飞黄腾达。
当然,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陈氏宗主打定主意,明天……不,今天晚上就让老幺那一支南下,找一个偏僻的地方扎根。
“老朽陈一灯,愿率陈氏宗族三百一十八户,归顺大王!陈氏宗族所有资财,悉数献与大王!”
随即,陈老头就报菜名一样,述说起了陈家村的钱粮布帛,牛羊鸡鸭。
这下子,把小墨给整不会了。
什么情况?
我准备了一大堆说辞,结果刚开场你就被说服了?
饶是小墨绝顶聪明,也想不明白究竟为什么。
之后的日子里,小墨旁敲侧击询问陈老头,甚至将其灌醉。
对方却都是神秘一笑,避而不答。
宗主都跪了,其他陈氏族人也纷纷纳头便拜。
说白了,他们都是普通的庄稼人。
而庄稼人,最缺少的就是血性。
几百年上千年的统治,已经把他们驯化成了温顺的小绵羊。
但凡有一口吃的,能活下去,他们就不会反抗。
除非,真的吃不饱,活不下去。
他们体内压抑了数十年的血性会瞬间爆发开来。
小墨降落到队伍中。
公输班立刻伸出小胖手,指着木鸢“阿巴阿巴”。
不知道为什么,小家伙总觉得这东西有点眼熟。
发自灵魂深处的熟悉。
小墨随手将木鸢塞给公输班,叮嘱其使用方法。
很快,后者就对着木鸢使劲哈气,然后爬到木鸢背上。
嘎吱、嘎吱……
忽闪、忽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