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芬克彻底闭上了眼睛。
孙清泉这才起身,将刀子收好,他浑身都是血迹,看的那些持枪的人都是脖子微微一缩。
毕竟他捅的不是一般人,是老芬克。
对于他们这些芬克家族的下属来说,那无异于杀死了国王。
“呸!”
孙清泉吐了口唾沫,然后起身向外走去。
拉开大门的一瞬间,外面的诺伯特眼神收缩。
他看到了浑身血迹的孙清泉,也看到了内中躺着的一片尸体,更看到了浑身是血的父亲。
“老师...”
这一句老师,孙清泉听出了恐惧。
他知道,此地不是久留之处,自己必须想法子离开了,最好是回国。
再或者,真的成为陈总的内奸,还得是明面上的内奸,也能让诺伯特投鼠忌器。
不然的话,早晚会被诺伯特这个狗东西杀死。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更别提自己手上染了老芬克的血。
这是最致命的。
吃了人的肉的狗不能留,沾染了皇族血的臣子也不能留,古往今来都是这样。
因为没了敬畏。
“诺伯特,事已至此,我们已经没的选择!”
孙清泉深吸一口气,为了保命,这一刻也不在乎诺伯特的想法了,直接道:“必须杀了你的哥哥们,不然他们随时可能学我们一样反叛,到时候要死的人就是我们了。”
“额,好,好!”诺伯特也被吓到了,有些惊慌失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