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杏听了,忙将帕子展开递给婉初。
那一方淡青色的绢帕上,在最角落里,拿银线绣着一个小小的‘澜’字。
“澜?”婉初口中默念,心想,那公子姓徐,莫不是叫做徐澜?
香杏接过话头,问道:“小姐,这听着像是个人的名字。不行,小姐您不能瞒着我,这到底是谁的帕子?”
婉初苦笑一声,摇摇头:“我也不知道。”香杏瞪大了眼睛。
见香杏这样,婉初知道不把事情说出来,香杏只怕会想得更多。
“我若说了,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婉初嘱咐道。
香杏连连点头,一脸认真:“晓得晓得。我就是不放心,这才把茯苓打发了出去的。倒不是不放心茯苓,只是这种事关清白的大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见香杏难得头脑如此灵光,婉初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说与了香杏听。
“...他给了我这帕子擦脸上的血迹,我正准备还给他帕子,可大太太的马车就来了。他说为了避嫌,便先走一步。”
香杏听了,还是难过得想哭:“可小姐的衣裳是真的被那山贼扯破的...小姐,您,您的清白...”
婉初看看丢在地上的破衣裳,脸上沉静如水。
好半天,才说道:“香杏,你不要哭。我已经想过了,若是不能保全自己的清白,我也定不会轻易自裁。”
香杏听了婉初这与众不同的话,愣了。
婉初垂下眼眸,看不出她心中所想。
这世间女子,所受条条框框实在太多。自古以来,女子就不许抛头露面,只能藏于内宅,做男人的玩物罢了。
这清白,说起来是自己的,其实更是为了未来的夫君的。
人人都看重清白,又有谁看重女儿家的性命呢?
婉初看看自己的小脚。那时候年纪小,生母给自己缠了足。自己痛得哇哇大哭,可生母还说脚越小,将来越好嫁人。
等自己被接去了泉州,舅母却是一双天足。她教自己认字,教自己和女则女训上不一样的东西。
婉初还记得,舅母看着自己已经没法完全伸展开的小脚叹气。当时舅母的话她还记得。
“女人何时能做一回自己?”
性命是自己的。和性命相比,清白不值一提。
只是这话太过惊世骇俗,婉初不打算说,她并不指望别人理解自己。
见香杏还是愣愣的,婉初笑笑:“说起来,这帕子放在我身边确实不妥当。不然就洗干净晒干。再准备上几坛子闷青烧刀子,送去城里的福来客栈。”
“四伯伯一家已经回府了,三伯伯一家听说也就这两日功夫。府上采买变多了,就趁着这时候出去一趟。香杏,你亲自去送。”
香杏反应过来,点头答应了下来。
婉初折腾了一日,早就精疲力尽。“我眠一眠,等晚上,还要去看看四婶婶。”
香杏见婉初有些无精打采,心疼不已:“小姐何苦还要过去?您脚上的血泡刚挑掉,晚上也好不了啊。四房离我们这儿不算近的,走过去,您脚多疼啊。”
就是要趁着脚上带着血,才好示弱啊...
婉初笑笑,并不在意:“走到绝境时,我并不在意清白。可现在已经峰回路转,我们又回姜宅了。若是想要过得舒服些,还是要上下打点好才是。四婶婶那边,我还是要去一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