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兵之初,因为需要吸纳百姓加入,黄巢还不敢对平民怎么着,并叫大将尚让起草过这样一道告示:“黄王起兵,本为百姓,不像李家皇帝那样不爱你们,你们可别害怕呀!”但自打从长安退出后,在末日阴云的笼罩下,这支绝望的部队披着发,完全陷入疯狂和变态的境地:所过之地,无论官府,还是百姓,屠掠殆尽。
黄巢撤出长安后围攻陈州,多次攻击均不得手,看到军粮不济,于是将民间吃人之风转入军中,下令用人肉充当军粮:将战俘和百姓用巨碓、巨舂碾为肉末,放上盐,拌上粗粮,给士兵们吃。很快,这成为唐末乱军的一种风尚。其中,军阀秦宗权的部队最恐怖,这支部队在行军时,马车上就拉着一条条腌制过的人大腿。不说这些嘴角淌血的军人如何,只说当窃贼都开始琢磨作案前吃点人肉时,那个时代的一切绝望、迷狂与血腥也就容易理解了。
“记得当年草上飞,铁衣着尽着僧衣!天津桥上无人识,独倚栏干看落晖。”黄巢这首《自题像》诗意凄美。遥想他奔赴洛阳赶考的日子,天下谁人识得他黄巢?作为一个无名小辈,在又一次落榜后,他独自登上天津桥。
这是洛阳最著名的一座桥。
在桥上,黄巢看到一个安然盘坐的老乞丐。
黄巢摸了摸口袋,还有几枚铜钱,于是扔进了乞丐的囊中。这时候,黄巢才发现,那老乞丐只有胳膊,没有双手。老乞丐对他嘿嘿一笑,“以右足夹笔写经”,欲书时,“先再三掷笔,高尺余,未曾失落。书迹官楷,手书不如也”。
聊天中,黄巢得知:这个没手而靠脚抄写佛经的乞丐,在七八十年前的唐代宗大历年间(公元766年~779年)就已经坐在桥上乞讨了,几十年来风雨无阻,在日出日没中看着帝国的夕阳一点点落下。
黄巢百感交集。但他到底不是一个柔弱的书生,惆怅之外其意难平、其心不死。
黄巢走前告诉那老乞丐:“如果有一天我做了皇帝,就派人来接你,把你供养在宫中。”
老乞丐像个参透人间诸事的禅师,笑而不语。黄巢愣了一下,也慢慢露出笑容。就这样,未来的黄王,站在黄昏的天津桥上,一点点张开了血盆大口。
高力士与玄宗不得不说的故事
下面这个故事,是唐朝生活中的一个片段。
司徒薛平,唐朝名将薛仁贵曾孙,与比他年长很多的太仆卿周皓有交情。
周皓,史上无更多记载,只知道在他年少时正值玄宗天宝年间(公元742年~756年),后白居易有诗《题周皓大夫新亭子二十二韵》,里面的周皓似乎就是本文主人公。诗如下:“东道常为主,南亭别待宾。规模何日创,景致一时新……”
此日,薛平与周皓相聚。客人中,有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身着绯色官服。按唐朝规矩,官员三品以上的,穿紫衣;四、五品的,穿绯衣。
周皓随口问:“您为官多少年了?”
老人说:“我本不在官家做事,而是个医生,主治骨头伤折。玄宗天宝初年,高力士养子被人打伤,下颌骨脱臼,我为他正骨。病看好了,高力士赏我钱千万,赏赐我穿绯衣。”
周皓不动声色地点头,在场的人都没觉得有什么异样,只有薛平似有所察。
客人走后,薛平把周皓一人留下,问:“刚才你神情有些不对,何故?”
周皓大惊:“司徒真是个细心人!”
薛平:“说说吧。”周皓:“话长了。”
薛平退去周围的仆人,与周皓盘腿而坐,后者忆起一段天宝往事:
年少时,周皓为人有侠气,长于武功,又喜美色,经常去平康坊、靖恭坊这样的歌妓聚集地。为了美艳歌妓,颇有钱财的周皓,往往一掷千金。
当时,长安最著名的歌妓是靖恭坊的夜来,贵公子们为了夜来都快打破了头。夜来她妈,为人贪,女儿生日那天,把消息发布出去:你们不是都喜欢我闺女吗?今天她生日,看看你们有什么表现。
大家纷纷给夜来买礼物,一比高低,周皓出价最高,拔得头筹,获得了在生日当天与夜来欢娱的资格。宴会很有排场,周皓把皇家著名乐师贺怀智、纪孩孩都请来了。这贺怀智是专门给玄宗、杨贵妃弹琵琶的,可见当时为了夜来,周皓下了多大本钱。但生日宴会刚开始不久,就出麻烦了:
玄宗身边的红人宦官高力士的养子小高来了,进门就说“散了散了”,在座的客人都吓得够呛,一个个溜走,夜来母女也被吓哭。
周皓年轻气盛,觉得很没面子,凭着一身武功,把小高和随从打了。可怜的小高,寻觅夜来不成,还弄得下巴脱臼。高力士闻听大怒,下令全城戒严,搜捕周皓。幸好周皓平时喜欢交结豪杰,与都亭驿(朝廷用来接待四方来使的驿馆)管理人员魏贞有交情,后者介绍他到汴州侠客周简老那里。周皓因祸得福,因为周简老把表妹嫁给了他,并资助其游荡江淮,再避风头。
再后来,事情完全平息,周皓重返长安,辗转进入仕途,渐渐做了大官,没再向任何人提及这段往事。只是偶遇那老医生,又在薛平追问下,才怆然追忆。
可以想象,令周皓动情的,大概已不再是那件事的谁是谁非,而是岁月光阴本身带来的伤感。是啊,此时“安史之乱”初定,帝国一片凄凉,百废待兴,玄宗和高力士,都已化作了尘埃。
总觉得唐朝遥远,发生的事必带古意。其实未必。一如周皓这段故事。这是轻狂少年时真切的经历,跟现在的很多事没什么区别。故事中,高力士虽没出场,但一句“有少年紫裘,骑从数十”,又一句“有司追捉急切”,便叫人想象到他在当年的得宠。
高力士虽然得宠,在周皓的事件上也表现得盛气凌人,但并非一个我们传统印象中的“反面人物”。
力士本广东人,武则天时入宫。武后末年,宰相张柬之发动政变,恢复李唐江山,中宗即位。此期间,有旷达之风的力士,认识了英姿飒爽的临淄王李隆基。后来,中宗皇帝被其妻韦后、其女安乐公主所弑,李隆基发动政变诛杀二妇,力士参与其中,为智囊。李隆基即位后,高力士又参与策划诛杀太平公主之役。高力士虽为宦官,但身材高大威猛,善骑射,为人正直,持重谨慎,有运筹之才,在处理日常政事上,是一把好手,很多工作,玄宗都交给他去干。力士虽奉命翻看大臣奏章,但从不对政治进行干预。
几十年来,高力士一直追随玄宗,两个男人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
“安史之乱”后,高力士陪玄宗重返长安。这时候,朝政已经被宦官李辅国把持。此时,作为太上皇的玄宗,身边再没其他大臣了,只有忠心耿耿的高力士每日伴随。有一次,李辅国带着手持刀枪的士兵入宫检查,看到辅国后,“太上皇惊,欲坠马数四,赖左右扶持乃上”。也就是说,吓得玄宗有三四次要从马上掉下来。多亏高力士跃马上前,大声喝道:“太上皇乃五十年太平天子,李辅国!汝旧臣,不宜无礼,李辅国下马!”李辅国这才不由自主地收敛气焰。后来,玄宗流着泪握住高力士的手:“如果不是你,我恐怕已成死鬼!”但很快,李辅国就将高力士与玄宗隔离了。
没过多久,又将高力士流放到遥远的南方。临行前,力士请求最后见玄宗一面:“巨当死已久,天子哀怜至今日,愿一见陛下颜色,死不恨!”辅国不许。力士痛哭出京。后代宗即位,大赦天下,力士北还,至湖南常德,接到玄宗去世的消息,七十八岁的高力士眼泪哭干,吐血不止,绝食而死。
唐朝“灰姑娘”
印象中,灰姑娘的故事出自德国格林兄弟的童话。童话中,主人公仙度瑞拉的遭遇令人揪心而欢喜。其实,有关灰姑娘的故事,《酉阳杂俎》中早就有记载了,比格林兄弟早了一千年;或者说,唐朝灰姑娘的故事,后来辗转传到欧洲,被格林兄弟读到,博采其他类似传说,最后整合为现代童话版的《灰姑娘》。
中国南方邕州即现在广西一带,先秦时有洞主吴氏,娶有二妻,大妻早死,有女名叶限,贤惠善良,心灵手巧,受到父亲疼爱。后来,父亲也去世了,叶限开始受到小妻即后母的虐待,时常叫她到山中危险的地方砍柴、打水。
有一次,叶限又被派去打水。在一处深潭,打到一条小金鱼。叶限特别的喜爱,带回家,把它偷偷养在水盆里。但那金鱼每天都在生长,换了几个盆,也盛不下它。于是,又把它投放到后园的池子里。每次吃饭,叶限都攒下一些,留给那金鱼。金鱼似乎也有灵性,每当叶限来到池边,就跳出水面相迎,其他人来了却不露面。
这件事终被后母发现。她几次欲看那金鱼而不成,便心生一计,对叶限说:“你最近很辛苦,我为你做了件新衣,以挡风寒……”
叶限不知是计,很感动地换上新衣,后母立即叫她进山打水。
叶限走后,后母换上叶限的旧衣,装作叶限的模样,怀揣匕首来到池边。不一会儿,那身长已一丈多的金鱼就跃出水面,后母抽匕首将其刺杀,随后蒸着吃了,骨头埋在了粪坑里。
叶限回来后,一连几天看不到心爱的金鱼,特别伤心,只身跑到荒野哭泣。
这时候,忽有一老人出现在她面前,说:“孩子莫哭,你后母已将金鱼杀死,骨头就埋在粪坑。你现在回去,找出骨头,藏在屋里,以后需要什么,只要对着它祈祷,就能如愿。”
说罢,老人没了踪影。
叶限拾起惊讶,回去后,按老人的说法做了,真的很神奇,自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当地的“洞节”到了。后母打扮了一番,带着亲女儿到城里参加节日宴会。叶限呢,被留在家看门。她很郁闷。美丽如她,也想穿着漂亮的衣服去参加节日宴会啊,于是对着鱼骨祈祷,要了件锦翠上衣和一双金鞋,化了装,偷偷地去参加宴会。
在热闹的宴会上,叶限吸引了人们的眼光,一些小伙子向其求婚。
后母的亲女儿觉得面前惹火的少女很眼熟,对母亲说:“她好像是我姐姐呀!”
后母望着锦衣金鞋的叶限,也很怀疑。叶限警觉起来,知道被发现,于是悄悄返回家里,因走得慌忙,在路上丢了一只金鞋。后母回来后,见叶限在庭树下睡觉,也就打消了疑虑。
叶限所住的地方邻近海岛,岛中有一国叫陀汗国。却说叶限丢失的金鞋,被一人拾到,卖至陀汗国。国王得到后,叫宫女试穿,都穿不进去;令全国女子试穿,也没有一个合脚的。鞋虽为金制,但轻如羽毛,踩在石头上,没一点声音。国王以为这鞋来路不正,于是拷问卖鞋的人,后者说不出所以然,只道是在路边拾的。
国王派人出海,四处搜寻,终在叶限家找到相同的另一只鞋。叶限脚穿二鞋,甚为合体,又穿上锦衣,美丽如仙女。
后来的故事是:叶限把事情的因由全盘道出,金鱼的骨头和她自己都被带回陀汗国。
也正是这一天,后母被天降的飞石砸死。再后来,叶限成了国王的夫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国王知道金鱼的骨头的神奇,向它祈祷,要了一大堆珠宝。但后来再向它祈祷时,便不灵验了……
这个故事本身很完整,不妨全文摘录:
南人相传,秦汉前有洞主吴氏,土人呼为吴洞,娶两妻,一妻卒,有女名叶限,少慧,善钩金,父爱之。末岁,父卒,为后母所苦,常令樵险汲深,时尝得一鳞,二寸余,赪鳍金目,遂潜养于盆水,日日长,易数器,大不能受,乃投于后池中。女所得余食,辄沉以食之。女至池,鱼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复出。其母知之,每伺之,鱼未尝见也。因诈女曰:“尔无劳乎?吾为尔新其襦。”乃易其敝衣,后令汲于他泉,计百数里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鱼,鱼即出首,因斫杀之。鱼已长丈余,膳其肉,味倍常鱼,藏其骨于郁栖之下。逾日,女至向池,不复见鱼矣,乃哭于野。忽有人发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尔无哭,尔母杀尔鱼矣!骨在粪下,尔归,可取鱼内藏于室,所须第祈之,当随尔也。”女用其言,金玑玉食,随欲而具。及洞节,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远,亦往,衣翠纺上衣,蹑金履。母所生女认之,谓母曰:“此甚似姊也。”母亦疑之。女觉,遽反,遂遗一只履,为洞人所得。母归,但见女抱庭树眠,亦不之虑。其洞邻海岛,岛中有国名陀汗,兵强,王数十岛,水界数千里。洞人遂货其履于陀汗国。国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减一寸。乃令一国妇人履之,竟无一称者。其轻如毛,履石无声。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遂禁锢而栲掠之,竟不知所从来,乃以是履弃之于道旁。既遍历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捕之以告。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叶限,令履之而信。叶限因衣翠纺衣,蹑履而进,色若天人也。始具事于王,载鱼骨与叶限俱还国。其母及女,即为飞石击死。洞人哀之,埋于石坑,命曰“懊女冢”。洞人以为禖祀,求女必应。陀汗王至国,以叶限为上妇。一年,王贪求,祈于鱼骨,宝石无限,逾年,不复应。王乃葬鱼骨于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为际。至征卒叛时,将发以赡军。一夕,为海潮所沦。成式旧家人李士元所说,士元本邕州洞中人,多记得南中怪事。
“灰姑娘”叶限的传说,在民间故事中属于一个类型:背景设定在“家庭内部”,涉及勤劳、善良、贪婪、惩罚、善恶有报等关键词。
这样的故事,在当时流传着很多。
朝鲜半岛上的新罗有兄弟,一贫一富。有人给了哥哥一块地,哥哥就求弟弟给他一些蚕种、稻种,想以此为生。弟弟给是给了,但却是“蒸而与之”,也就是说,给的种子是熟的。这确实很坏。
但奇迹发生了:蚕种虽然是熟的,但还是生了一只蚕,“日长寸余,居旬大如牛”。弟弟大惊,偷偷杀死巨蚕。没想到的是,此后四方百里之内的蚕都飞到了哥哥家。这时候,熟稻种也生出一株稻子。哥哥小心呵护,不成想被飞鸟衔走。哥哥拼命去追,鸟入山中石缝,消失不见了。哥哥沮丧时,意外窥到群鬼,一鬼手持金锥,只要嘴里念什么,金锥所指,就会出现什么。后来,群鬼消失时,金锥遗留在岩石上。哥哥拿到金锥,心想事成,一夜之间,变为全国首富。
哥哥并不记恨弟弟,经常给他一些珠宝。但弟弟太过贪心,对哥哥说:“我当初用熟的蚕种和稻种给你,结果你却变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念及兄弟情,你也这样对我,我也一定能得到金锥。”
哥哥忠厚老实,最后顺从了弟弟。但弟弟只得到一只普通的蚕。还好,稻子生了出来,而且也被鸟叼走了。于是弟弟大喜,立即追鸟入山。那鸟仍飞入石缝。正在这时候,群鬼出现,抓住弟弟,认为他就是拿走金锥的人。弟弟慌忙解释,但群鬼不听,罚他做苦力,去挖池塘。三日不成,弟弟继续被惩罚,鼻子被群鬼揪长,一如大象。最后,虽然逃了回来,但“国人怪而聚观之”……
在叶限传说中,作为恶的代表,后母最后被飞石砸死,亲生女儿也死于非命。但在哥哥和弟弟的故事中,贪恶的弟弟变成了大象鼻子。从这个角度来说,后一个故事更轻巧幽默,充满了讽刺的味道。
叶限的故事,是段成式通过对身边的仆人、来自南方邕州的李士元的采访而得到的。
亲属、朋友、同事、门客、下属……这些人都成为段成式的采访对象。他甚至还曾采访过自家的缝纫女工:“汴州百姓赵怀正,住光德坊。太和三年,妻阿贺尝以女工致利。一日,有人携石枕求售,贺一环获焉。赵夜枕之,觉枕中如风雨声……阿贺今住洛阳会节坊,成式家雇其纫针,亲见其说。”
盛唐以后,帝国虽日渐衰落,但至少仍是亚洲的中心。因而段成式的采访对象还有来自域外的各色人等。比如,大食、波斯的商人,天竺的僧侣,日本和朝鲜半岛的留学生。比如上面哥哥和弟弟的故事,显然是从新罗来客那里听到的。
采撷异域的故事和传说,是《酉阳杂俎》的一个特点,比如:“乾陀国者,尸毗王仓库,为火所烧。其中粳米焦者,于今尚存。服一粒,永不患疟。”这个王国,就曾发生一件离奇的事情。
乾陀国位于西域一带,国王叫伽当,最喜欢打仗,在一次征战中,入得敌国后宫,掠夺无数珍宝,其中有件美丽的衣服,于是赏赐给自己的爱妃。当夜,国王欲与爱妃在敌宫寻欢,宽衣时,离奇的事发生:穿着那件衣服的妃子,胸部隐隐出现两个手印,在烛光下十分明显,最后完全凸现,呈郁金香颜色,好像紧紧抓着妃子的乳房。
伽当国王惊恐异常,问明白人才得知:南天竺国国王娑陀婆恨有异术,将民众交纳的衣服成百上千摞起来,双手染上郁金香颜料,按住上面的一层,就会力穿衣背,最底下一层,也会出现郁金香手印。
男子穿上这样的衣服,手印出现在背上;女孩穿上它,手印就会出现在乳房位置。
伽当大怒,兵发南天竺,欲亲手砍下娑陀婆恨的手脚。兵临城下后,南天竺君臣很紧张,谎称该国从来就没有过国王,娑陀婆恨其人并不存在,他们的宫殿上只有个国王的金像作为摆设。随后,大臣们把国王娑陀婆恨藏在地窖。城破后,伽当果然在天竺王宫看到一个金人,但他知道,这是对方玩的把戏,于是举剑劈金人手脚。这时候,娑陀婆恨正在地窖里战栗,低头一看,“手足悉皆自落”,最后只剩下一段躯干了……
现在,如果说段成式是那个时代最出色的记者,又有什么不妥呢?
他曾采访大理丞郑复礼,得知:“波斯舶上多养鸽。鸽能飞行数千里,辄放一只至家,以为平安信。”这是一则最早记载信鸽的珍贵史料。又通过采访府中医生吴士皋而得知犀牛的诡秘习性:“尝职于南海郡,见舶主说本国取犀,先于山路多植木,如狙杙,云犀前脚直,常倚木而息,木栏折则不能起。犀牛一名奴角,有鸩处必有犀也。”所谓“狙杙”,拴猴的木桩。在犀牛出没的地方埋下木桩,犀牛喜欢伸起前脚,靠着木桩休息。一旦木桩倒折,犀牛就仰面倒地,不能翻身起来,这时候最易被捕捉。这里的舶主,是来自非洲的客商。在这里,顺便说一句:作为一部笔记,《酉阳杂俎》记载的有关非洲的内容,超过了作为正史的《旧唐书》和《新唐书》的总和。
奇怪的镜子
南方舞溪古岸的石窟中有方镜,直径超过一丈,能照出人的五脏,被称为“照骨宝”。这个奇怪的镜子有可能是天然形成的。类似的镜子,在北方的济南郡方山也有一面:“山南有明镜崖,石方三丈,魑魅行伏,了了然在镜中。”这个石镜有点意思,所有山中的精怪,或隐身的或现身的,只要路过镜下,都会被照出真身和原形。
镜子是志怪笔记中的常客。
《酉阳杂俎》中记载了多则与镜子有关的故事,比如元和末年海陵人夏侯乙庭院前骤生百合花,大常花数倍,众人异之,在花下挖掘,得匣子十三层,每层装有一面铜镜,第七层的镜子甚为奇异:“光不蚀,照日光环一丈。”
又有荀讽,素喜道家之术,樊晃敬重其人,曾赠送给他绣帛。樊晃是中唐初期诗人,在唐代宗时任润州刺史,是第一个编辑杜甫诗集的人。只说荀讽,家中有面年代久远的铁镜,直径五寸多,据说是从得道者那里弄来的。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在于:几个人一起照镜子,“各自见其影,不见别人影”。
镜子作为世界上复制自身的器具,具有特殊性。唐朝有鲁思郾,家中一女十七岁,有一天,她对镜梳妆,“镜中忽见一妇人,披发徒跣,抱一婴儿……”可以想象,鲁女有多惊恐。叫她更窒息的是,“回顾则在其后……”一回头,竟真的发现后面站着个抱孩子的陌生女人。
在感官上,陌生人出现在身后即镜子里比出现在对面更令人惊骇。这是镜子的奇异之处:它能复制生活中的场面。
不过,在唐人看来,仅仅复制是不够的,某些镜子还具有更神异的功能。
唐德宗贞元年间,苏州太湖入松江口处,有渔民撒网捕鱼,得到一面镜子,径长七八寸。渔民随手又把它丢进水里。划船换了水域,再一次下网,竟再次捞到它。渔民当然很怪异,拿起镜子一照,令他终身恐怖的事出现了:筋骨血脉、五脏六腑,都出现在镜子里。不过,这并非一面凶镜,因为被照后,他以前的病都好了。询问老人,得知此镜久在江湖,每数百年才出现一次。奇怪的是,没等到数百年,二三十年后的唐穆宗长庆年间,这面镜子又在秦淮河上被捞到。渔民拿起来一照,出现相同情景:五脏六腑出现在镜子里。渔民吓得一哆嗦,镜子又掉进河里。当时李德裕镇浙西,听到此事,喜欢古玩的他很感兴趣,专门派昆仑奴(南洋部族,善水性)赶赴现场,潜入水底,但终不复得。
唐朝时,关于奇异镜子的记载,搜罗如下:
唐末天佑年间,渔民下网获一铁镜,径长五六寸,携带回家。
忽有一僧叩门,对渔民说:“知君得异物,我可以看看吗?”
渔民答:“没有。”
僧人道:“铁镜即是。”
渔民这才拿出来。
僧人说:“回到得镜子的地方,用镜子照照,看看有什么。”渔民回到湖边,拿镜子往水中一照,“见湖中无数甲兵”。也就是说,这是一面可以照出水中一切情形的宝镜,水族精怪皆不能逃。
同一时代,某地王氏也有一面奇怪的镜子,“若照之,左、右、前三方事皆可见”。王氏向长安照去,见黄巢的铁骑正在进城,一切如同在眼前。
回到唐朝初年,唐县人宋子贤善幻术,能幻化为佛形,自称弥勒佛出世。又在堂中悬挂了一面镜子,有人来访,能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前世,或为蛇,或为虎,或为其他飞禽走兽。
在残唐五代,前蜀的一位亲王得到一面元古铁镜,命人磨拭后,光可鉴物,便挂在了台上,没想到百里之内,皆可照见。仿佛一个摄像头,洞察着外面的一切。有一天,街市上有人卖药,并舞弄刀枪。
亲王把那人传唤来,问:“何以在闹市手执兵器舞动?”卖药人答:“只卖药,不弄刀枪。”
亲王道:“我已经在镜中看到你舞弄刀枪了。”
卖药人一惊,随即表示要看看镜子。亲王也没多想,就拿给他看。谁知道,那人看完镜子后,竟撕开自己的肚皮,把宝镜塞进了肚子,然后足不着地,“冉冉升空而去”……
撒马尔罕的金桃
西域赡披国有牧羊人,放羊时,发现少了一只。直到太阳落山,那只羊才慢悠悠地回来,但模样、毛色及叫声都发生了某种变化。其他羊都感到很奇怪,牧羊人更是惊讶。
转天午后,那只羊又鬼鬼祟祟地溜了。
牧羊人悄悄跟在后面。走了很长时间,来到一座大山前,四围植物茂盛,那只羊一侧身,钻进入一个藤蔓掩映的洞口。
牧羊人随即也跟了进去。刚入洞的时候,四周特别黑,牧羊人摸索着行了五六里,“豁然明朗,花木皆非人间所有”。再看那只羊,正在不远处吃草,草的样子不可辨识。牧羊人东张西望,漫步闲逛,突然发现前面金光闪烁,芳香四溢。他快步上前,见是一棵果树,结的果子呈黄金色。牧羊人摘下一枚,就在这时候,身边骤然出现一头怪物,面目狰狞,把果子夺去了。
牧羊人惊慌中返回地面。随后几天,他一直惦记着那奇异的果子,觉得吃后也许可成仙得道。过了两天,牧羊人又顺着原路进入那洞穴摘果子,情形跟上次一样,刚摘下,那怪物就又出现了。这一次,牧羊人有了准备,奔跑中,一口把果子吞入腹中。随后,让他想象不到的事发生了:只见他身体暴长,虽然头钻出了洞穴,但巨大的躯干却塞在穴内……
显然,这种果子具有使人身体急剧增长的功效。没人知道那只不安分的羊是怎么发现秘密洞穴的,也不知道守护果子的家伙是何方神圣。
说起来,每个朝代都有自己喜欢的水果。魏晋时,李子最受欢迎。到唐朝,这种水果就失落了。除皇室姓李不可能再叫大家狂吃外(一如禁止食用鲤鱼),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帝国盛大开放,中外交流频繁,长安的贵族们又发现了一些更好吃的水果,比如,樱桃、葡萄、石榴、荔枝……它们有的产于本土,有的则来自域外。
唐朝建立后,把持水果之王位置的一直是樱桃,所谓“其木多阴,先百果熟,故古人多贵之”。樱桃宴、品樱会,各种以樱桃为主题的聚会宴饮层出不穷。李家皇室专门在大内开辟了樱桃园,向大臣们赐樱桃成为皇家的惯例。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恩赐并非摘下来给大臣吃,而是叫大臣们站在樱桃树下,用嘴直接去含食枝上的樱桃。有点意思了。当时,有宦官叫齐日升,专门研究樱桃的种植,“养樱桃至五月中,皮皱如鸿柿不落,其味数倍,人不测其法”。也就是说,到了樱桃该熟落的季节,仍能通过某种技术使之坠于枝头,味道比一般的甜美很多倍。至于外地的樱桃,则以东都洛阳的最佳。当时,诗人们更是以在诗句中嵌入“樱桃”一词为时尚。
但到了唐太宗贞观九年(公元635年)冬天,这种情况陡然发生了变化。
这一年,唐朝发生了些大事:太上皇李渊去世了;西北作战的唐军,在李靖和侯君集的指挥下,击灭了吐谷浑;朝廷按百姓财产的多少,把全国民众分成九等。这些事情虽然都不小,但未必是贵族和大臣们最关心的。他们最关心的是:一种传说已久的神秘水果,在这年冬天终于进入了长安。
十一月,来自中亚地区的康国使团抵达长安,向唐太宗李世民敬献了一种水果,这就是在唐朝暴得大名的撒马尔罕的金桃。
撒马尔罕,康国都城,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当地气候干燥,养水果之甘甜。按描述,这种桃子成熟得非常晚,桃肉紧紧黏在桃核上。由于极其甘甜,容易被虫蛀,所以生长过程中,须有术士持咒,最终才能“大如鹅卵,其色如金”,一如来自仙境。
千年后,一位美国汉学家遗憾地感慨道:“这种水果的滋味又到底如何,我们现在已经无从推测了。”为弥补这种遗憾,他把自己的学术名著取名为《撒马尔罕的金桃》。这个人就是以研究唐朝舶来品著称的谢弗。
对于撒马尔罕的金桃,也有人提出疑问:桃子纯熟后以红为美,所谓金桃未必就是指金黄色的桃子,而是另有深意。在这种疑问下,一些人认为它是西域术士所炼的一种吃后可得永生的神秘水果。
贞观九年的进献轰动了整个宫廷,长安的大街小巷也纷纷传言,说皇室得到了一种可以长生不老的仙果。
首次献桃后,又过了两年,康国使者再次穿越茫茫沙漠和戈壁来到长安。
这一次,除带来金桃外,还敬献了几株树苗。太宗皇帝大喜,通过下诏书的形式,令园艺师将树苗种植在御园。多年后,晚唐诗僧齐已写下这样的诗句:“一闻归阙下,几番熟金桃。”(《寄朱拾遗》)
御园中虽种植了几株,但在盛唐时代,皇家仍不时地派使者去撒马尔罕收购金桃。直到“安史之乱”爆发后,西行求桃的行动才停止。大乱后,唐朝势力退出西域。而种植在御园的金桃树,也在叛军攻入长安后奇异地枯死。此后,即使有金桃偶现长安,也是波斯、大食等国的商人顺手带来的,数量就更为稀少了。这期间,也有一些唐朝商人冒险前往撒马尔罕寻求金桃和树苗,但最后往往是死于非命。谢弗曾在书中断言,没有记载和迹象表明撒马尔罕的金桃曾传播到长安御园以外的地方。按他的观点,“安史之乱”后甚至更早,这种桃子就在唐朝消失了。但是,如果他读过杜甫的一首诗的话,也许会转变自己的看法。唐肃宗乾元二年(公元759年),杜甫游历秦州,在麦积山上一座几乎废弃的寺院里,神奇地发现一株金桃树。在《山寺》一诗中,诗人这样写道:“野寺残僧少,山园细路高。麝香眠石竹,鹦鹉啄金桃。乱水通人过,悬崖置屋牢。上方重阁晚,百里见秋毫。”
秦州即今日甘肃天水,是西域商人入长安必经之地。如果说有人在寺院食用撒马尔罕的金桃且吐核成苗,甚至嫁接成树,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当然,一些固执的人认为,诗中所描述的金桃不过是麦积山上的野山桃而已。
与此同时,在太原,也出现过金桃的蛛丝马迹。谢弗在《撒马尔罕的金桃》中曾广泛引用《酉阳杂俎》的内容,使自己的著作充满一种魔幻的气氛。但却遗漏了一处:“太原有金桃,色深黄。”或许谢弗认为,太原的这种桃子,不可能跟撒马尔罕有什么联系。
可这位美国人忘记了一点:撒马尔罕的金桃产自中亚的康国。康国国王是汉朝月氏人的后裔,该国大多数居民则是当地善于经商的粟特人。唐朝时,作为北都的太原(李渊起兵之地。唐以长安为京师,洛阳为东都,太原为北都),商业非常繁盛,聚集了大批粟特人。如果他们中的一些把金桃树带到了这里,也不是一点可能都没有。
但随着黄巢之乱的爆发,整个帝国陷入漫天的血光中,撒马尔罕的金桃就真的彻底消失在晚唐的风沙中了。到宋朝,虽有笔记和诗句提到“金桃”,一些人甚至表示自己还亲口品尝过,但可以断定所吃的不过是冒牌货而已。比如杨万里的《尝桃》:“金桃两饤照银杯,一是栽花一买来。香味比尝无两样,人情毕竟爱亲栽。”至于段成式,虽然提到一种神奇的桃子,但并非来自遥远的撒马尔罕,而是南方的潇湘之地:“仙桃,出郴州苏耽仙坛。有人至,心祈之辄落坛上,或至五六颗。形似石块,赤黄色,破之,如有核三重。研饮之,愈众疾,尤治邪气。”这种内心祈求才落下的桃子,当然具有灵异的特质,而且最好的吃法是磨成桃汁。
又称,唐时有人叫史论,在齐州为官,一次打猎迷路,进入一家寺院,闻到异香扑鼻,便问询寺中僧人,后者取桃一只,大如饭碗,味道极美,令人神清气爽。史论问桃子来自何方,僧人最后如实道来,史论便拉那僧人一同采摘。二人越岭涉河穿深涧,来到一个怪石嶙峋的地方,有桃树数百株,枝条拖地,年代久远。史论跟僧人各自大吃了一顿,前者还想带走几个,僧人说:“这里也许是仙灵之境,不可过贪。我曾听人说,昔日有人也来此摘桃,怀里揣了五六个,最后迷失在这桃林而不得出。”
当然,也有人认为,撒马尔罕的金桃其实并不神秘。因为桃子的原产地就是中国。撒马尔罕的粟特人,只不过把柿子树和桃树嫁接在一起,结出的桃子也就带有柿子的基因啦,所以味道甘美,色泽金黄,唐人视之为珍奇,少见多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