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卫琼站在马厩前,跟个小土包子似的大呼小叫,“云媪、云媪!这匹马可不可以也给我?我想要一匹大的一匹小的!”
通体棕红的马儿似乎听懂了卫琼的话,鼻孔狠狠喷气,想要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
卫琼被喷了一脸,整个人跌坐在地,小脸呆呆的,直到云因将她扶起来,才后知后觉开始瘪嘴,准备掉眼泪珠子。
卫瑾拍了拍她衣服上的灰尘,忍不住笑道:“这些马儿脾气都大,阿蕴离它们远一些。”
云因点头道:“三娘一个人可不许过来这边。”
她带着三个孩子在庄子里逛了逛。
庄子上的管事见阮筝不愿动弹,便取来蒲团短案,放置廊下。又有佃户特意去地里摘了瓜果,山泉水洗净送来。
“老夫人和小郎君尝尝,这胡瓜清爽的很咧!您来的正是时候,再过一段日子啊它就不长了。”皮肤黝黑的佃户脸上浮现老实而拘谨的笑容,背脊微微躬着,指了指小托盘里的东西道:“还有这柿子,也是刚熟的,放不了两日就要坏。”
阮筝颔首,温声道:“有心了。”
佃户连忙摆手,神情中隐隐带着几分激动。
他们家是从祖父那一辈就在这庄子上干活的,和别的人家不同,阮家娘子是个极厚道的主家,虽然鲜少过来,但从未苛待过他们。甚至逢年过节还会每家每户按人头,每人分个两斤猪肉。
现在的日子虽然比从前好多了,可也不是想吃肉就吃肉的。
外头大把大把的人连粟饭都还吃不上呢!
所以庄子上的佃户对阮筝这个素未谋面的主家可谓感恩戴德、毕恭毕敬。
卫启在豫州那边没见过胡瓜,柿子倒是吃过一次,但是乳母剥好了放在盘里的,不必自己弄脏手。
他有点好奇胡瓜的味道,又不想弄脏手,正当犹豫之时,就看见祖母直接取了一根,咔嚓一下掰成两截。
“尝尝。”阮筝递给他一截。
才摘下来的胡瓜,头顶还缀着一朵小黄花,还未动口,就闻到了一股极其清新的味道。
不管是和平京的菜肴还是豫州的美食都有着天壤之别。
卫启尝试性地咬了一小口。
脆生生的口感,清香充盈鼻尖,不甜,但是非常清爽!
好像还不错。
卫启咬着咬着就吃完了手里那半根。
阮筝见他喜欢,笑道:“明后天若是还有,就让人带些回去。”
卫启矜持点头,心想难怪阿蕴老是闹着要来庄子上。
“大郎不去一起看看?”阮筝问道。
卫启不像卫琼活泼好动,他除了天性爱美,其他都喜欢向父亲看齐。
在卫启的心中,父亲年少有为,得当今看重,就算是在所有士族子弟中都是出类拔萃的存在。他的目标,就是成为像父亲那样的人!
卫启臭屁又自恋,道:“阿姊她们脾气好,愿意陪着阿蕴,我才不想去看那么无聊的东西。”
阮筝好奇道:“那大郎喜欢什么?”
卫启扭捏了一下,道:“大母,我想跟着舅公学习......”
卫韶最崇敬的人便是自己的阿舅,也就是阮筝的嫡亲兄长阮符。
只可惜,卫韶这点聪明伶俐只是在兄弟之中比较突出,别说是和阮筝兄妹相比,就是阮家与他同辈的那几个,不论书画还是策论,都远在他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