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阮筝几年前整治过一回后,卫平侯府的整体风气变好了不少。
那些个偷奸耍滑、好吃懒做的有一个算一个统统发卖,剩下的人手不够便去庄子上拨。
算起来,都是家生子。
可靠的很。
也正是如此,他们知道这府里头谁说话最管用,除了阮筝以外,便是几位小主子。
卢氏吩咐他们好好照顾沈莹不错,但卫珍过来,不过说几句话,也不影响沈莹养伤。
这点小事自然不必禀报卢氏。
外头还落着小雪,屋内却是温暖如春。
仆婢解下卫珍身上的斗篷,她扫了一眼地上的几个火盆子,淡淡道:“冒昧打扰,还请沈娘子见谅。”
沈莹似乎准备睡下,身上披着件外衣,越发显得人单薄削瘦,一眼看去,身上都没什么肉,只有一副骨架子。
当下以清瘦为美,沈莹面色苍白,身上又有一种柔顺婉约的气质,乍一看确实出挑。
卢氏说的不错,这样的女郎,一定很招婆母喜欢。
只是,高门大族的主母,和小门小户的婆婆还是有区别的。
要不然,上香的人这么多,沈莹为什么只偏偏选中卢氏?
因为卢氏心善?
当然不是。
只是这些人里,卢氏的出身最低,眼界最窄,脑子最迂腐罢了。
就像是沈莹的父母一样。
沈莹能在沈御史夫妇手中平安长大,到这个岁数还没有被嫁出去,自然是有她自己的一套生存方法。
“卫二娘子深夜来访,想必是有什么要事罢?”她柔柔一笑,坐在床榻边沿,足衣包裹着巴掌大小的双脚,比不穿鞋时看着要显目许多。
卫珍努力不让自己的目光落在沈莹脚上,可惜做不到。
沈莹自然注意到了,笑容更加温柔,轻声问道:“卫二娘子,我的双足……好看吗?”
三寸金莲。
许多读书人都夸赞、吹捧。
自然是好看的吧?
卫珍忍着那股作呕的冲动,也跟着笑,惋惜道:“自然是好看的,我一时都挪不开眼。只可惜,我年幼时不懂事,怕疼。不然此刻也能如沈娘子一般,拥有这样秀气小巧的双足。”
卫珍的“不懂事”,卢氏早就和沈莹说过好几次。
沈莹声音渐轻,柔柔笑道:“喜欢的话,现在也不晚。”
卫珍点头,“确实。”
大不了硬生生掰断、扭曲、折起。
人不死就好了。
“可是——”卫珍微微抿唇,在沈莹的注视下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大母不舍得我疼,怕我走路不适,平日里,连我走得慢了都要问是不是鞋子不合脚,磨得肉疼?”
沈莹脸上表情僵硬一瞬。
卫珍尤未察觉,自言自语道:“有大母在,我怕是这辈子都不会知道,缠足有多么的疼。”
沈莹咬着口中的软肉,已经尝到了血味。
“对了,我过来,是为了给沈娘子送燕窝的。”卫珍示意人把炖好的燕窝端来。
“昨日,因舍妹馋嘴,吃了本该给沈娘子补身子的燕窝,今日,我亲自过来赔罪。”
沈莹勉强一笑,“燕窝这种名贵的补品,何必浪费在我身上,左右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伤。”
“再名贵,于我们姐妹来说也不过是个甜汤罢了,吃不吃都不打紧。倒是沈娘子,家人下落不明,想来心中必定惶惶不安,吃不下、睡不好,又如何养伤?”
“寄人篱下的滋味……可不好受啊。”卫珍微微一笑,“沈娘子,我说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