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沫,该出发了。”
洗了碗,李源敲了敲妹妹的房门。
两天前,沈宵鹏找人把河边的那栋小楼打扫了一遍,李源又添置了一些生活必须的小物件。
三人也从酒店搬到了这栋小楼住下。
相比起繁闹的城市中心,这身处河畔的小楼,算是难得的清静之地。
清晨有暖阳升起的朝晖。
傍晚有夕阳落下的金黄。
“好的哥,我换个衣服,马上就出来。”
房间里传出李沫的声音。
“好,我和沈宵鹏在楼下等你。”
李源说完便转身下了楼。
外面,沈宵鹏已经穿戴整齐,一身名牌耐克的运动衫,运动裤,脚下踩着乔丹运动鞋,另外还带了一副暴龙的墨镜,看起来多了几分骚包。
这身行头,是沈宵鹏昨天特意去专卖店买的,就是为了今天回学校的时候,出出风头。
照他的说法:如今,咱也是身家几百上千万,马上就要走上人生巅峰的人了。这次回去,给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人,一点震撼!
“确实挺震撼的,我说你要不还是换件衣服吧。”
李源无奈说道。
由于人太胖,当时耐克的运动衫缺码,沈宵鹏也硬要了一件小码的,以为没什么大问题。
结果现在绷在身上,总觉得怪怪的。
沈宵鹏推了推墨镜,骚包的说道:“没关系,这样显瘦,我就要走这个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