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别院,早餐已经做好,摆在餐盒里供人去取。
黑米粥、蒸南瓜、煎饺、包子、鸡蛋饼、小馄饨、香蕉牛奶……,
看着热气腾腾的美食,秦枫不自觉又想起了曾经的上大学的时候。
那时候秦枫没有钱,全靠贷款完成学业。
穷的就吃馒头配老干妈。
那火辣女人的滋味至今回想起来,仍是别有一番风味在心头。
秦枫咂吧咂吧嘴,突然有点想吃馒头。
将想法和早起侍奉自己的小兰一说,小兰立刻骑着她的电瓶车,去五公里之外的小镇上买了十几个馒头和一瓶老干妈回来。
秦枫等到了心心念念的馒头,迫不及待的撕开,涂上致死量的辣椒酱,张嘴就是一大口。
喷香的馒头的口感令人陶醉,每一口都仿佛洋溢着阳光和土地的气息。
而老干妈则是味道的魔法师,它那独特的香辣味在舌尖上舞动,与馒头的淳朴相互交融。
每一滴红油都刺激着味蕾,带来一种热辣的满足感。
“哥哥,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夏婷眼巴巴的看着秦枫直流口水。
她桌前摆了一小碗黑米粥、几朵西兰花、一个白煮蛋。
清汤寡水,淡不拉几。
减肥人的痛苦没人能懂。
“好吃,真香,就是有点噎人。”秦枫拿起旁边的甜豆浆,吨吨吨灌了几大口。
夏婷咽了咽口水,本想拿一个尝尝,但看到对面穿T恤也很顶的苏贝熙,咬牙控制住了自己的手。
而从小锦衣玉食惯了的苏贝熙见他吃的这么香,
好奇的撕了一小片馒头,沾了一点辣椒酱,放入嘴里细细品尝。
发现味道居然真的不错。
没想到这种廉价食品搭配起来味道这么独特。
苏贝熙眼睛都瞪圆了。
“味道怎么样?”
“嗯,嗯,好吃。”
“嘿嘿,你这表情让我想起了我大学里的一个室友,他第一次吃到这个的时候眼睛瞪的比你还大。”
“是秦总的朋友吗?”苏贝熙浅尝而止,抬头问道。
“嗯,他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说着,秦枫陷入了回忆。
那是秦枫为数不多的一个好朋友。
名叫吴轩伟,寝室里的人都叫他大伟。
人长得有点胖,憨憨的,脾气性格都很好。
他是南方人,没怎么吃过北方的馒头。
见秦枫天天都是馒头配老干妈,好奇的也尝了一个,顿时发现了新大陆。
然后陪着秦枫天天吃这个,结果吃了整整一个月,终于吃怕了。
听到馒头就想吐。
秦枫想起他就觉得好笑。
那胖子和他一样,是个痴情种。
当初为了追一个女生,天天泡面馒头的省吃俭用,攒了三个月的生活费,买了一台价值七千九的苹果。
那女生十分感动,接受了礼物,但拒绝做吴轩伟的女朋友。
吴轩伟家里也不过是普通家庭,父母以前是工人,有单位住房。
下岗后做了点小买卖,没有大富大贵,只是比普通上班的人要挣得多点。
八千块钱的手机对他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面对这种拿了手机不认人的女生。
室友们都劝他放手,而他仿佛着了魔一般,就偏偏认准了那个女生。
追了两年,后来听说跟着那女生去别的城市发展。
“也不知道那胖子追到真爱了没。”
秦枫想着那胖乎乎的笑脸,掏出手机,给他发了条信息。
“伟哥,在干嘛呀。”
吴轩伟:“在洗衣服。”
很快收到了对方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