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戴着墨镜,懒洋洋的躺在长椅上,“有什么事吗?”
许平安客气的坐在一旁,闲聊道:“我看寻飞的心情好像不太好。”
“他呀,我说该走了,他不高兴,得了相思病了。”
卓寻飞看上了叶惜玉这事,除了叶惜玉本人,其他人都看出来了,年少的喜欢是藏不住的。
“干脆多住一段日子,免得以后寻飞心不在焉,日思夜想。”
卓凤仙却反问道:“留点相思不好吗,与其心死,不如留个念想,老了也能有个回忆。”
“还是您的阅历丰富,比我们想的浪漫。”
“谁都看得出来,叶惜玉不喜欢我儿子。”说完,卓凤仙挑眉看向许平安,“我看你才是近水楼台。”
许平安哈哈一笑,“我们还是聊正事吧。”
“嗯,你说吧。”
许平安把网络写手这件事说了一遍,询问阅历丰富的卓金枝,有没有类似的事情。
卓金枝游历天下,是因为她喜欢研究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见识一些世间奇事,她也的确见识过很多。
比如上次她请大家吃饭的时候,讲过一件奇遇,在南疆深山里,见识到了一种毒虫,轻轻咬人一口,能让人听懂动物在想什么,理解动物和虫子的想法。
“你说的这件事,还挺有趣的。”
“您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我的确遇到过。”
“真的?”
卓金枝摘掉墨镜,神色严肃道:“这件事,我至今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在卓金枝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有游历四方的习惯了,那时候寻飞还没出生,她每年都会花一半的时候出门在外。
那时候交通不如现在发达,城市和乡镇之间,只能靠客车连接,而镇上到乡下,有时候连小客车都没有,只有一些乡间小摩托做交通工具。
卓金枝当时途径一个小镇,听闻了一个乡下里有奇人,那人能下笔成真。
还是少女年纪的她,立刻就去了乡下,路途很远,当地的交通很差,甚至有些路段只能靠徒步,年纪轻轻的她,因为一时好奇,进入了深山的一个村子里。
山里人大多数没文化,识字率不高,只有个别的人能书写文字,会成为村里德高望重的人。
这件事,就来自于一个村里的小孩子,他在学校里学了知识之后,也许是天赋受到了启发,竟然自己写东西编故事了。
小孩子毕竟没有大人的世界观,编的故事只能是认识的乡里人。
他讨厌爱喝酒不干活的爸爸,于是他把爸爸写死了,幻想自己有一个新的爸爸,对家人好对他也好。
没想到,几天之后,他爸爸就醉酒落水,淹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