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子客气了,我也只是取得一丝先机而已。但要说我见过的轻功之最,应当是他无疑了。”陆仙儿略有回忆的道。
“谁?”张忆奇道。
“一个混蛋。”
张忆皱眉不解。
“不错,就是一个混蛋。”陆仙儿肯定的回答。每当想起半个多月以前在天澜古镇发生的那一切,她都会不由自主的脸颊发烫,心跳加速。但心中却满是恨意,还有那么一丝感激。那个白袍加身黑巾蒙面的男子虽然救了她的性命,但却话语轻薄,对她言语不敬。而且趁她虚弱,搂过她,抱过她,甚至还要与她洗鸳鸯浴。
张忆愈发不解,不知陆仙儿所说的混蛋究竟是谁。
“那混蛋是谁?是不是欺负过你?我去打他。”他一脸认真的道。
陆仙儿摇了摇头,道:
“你打不过他。就算你能打得过他,也不可能打的到他。你知道吗?他曾以重伤之躯,内力几乎消耗一空之境,还能带着一个人越上一丈开外的阁楼。而且他对武学上的造诣极高,一套剑术出神入化,我曾见过,同样内力几乎耗尽的他只出一剑,便重创了一个武功一流前辈。”
张忆越听越不对劲。他试探着问:
“还有这样厉害的人物?他使得什么剑术?”
陆仙儿摇摇头,道:
“我也从未听说过,也未曾得见过这种剑术。而据他所说,那套剑术是由他首创。似乎叫什么“秋水伊人剑”。”
“秋水伊人剑?”张忆一愣。随即露出苦笑之色。
“张公子,你怎么啦?”陆仙儿看出他脸上的异样,有些关心地问。
“哦,没什么,没什么,只是没有想到,江湖中竟然还有如此少年英雄,以后若是有机会,定然要结交一番。”张忆急忙道。不过说这话时,怎么都有些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意思。好在他的话,陆仙儿并未有什么疑心。
“不好!”他忽然惊叫一声。
“怎么了?”陆仙儿明眸善睐,盯着张忆问。
“白天遇到的那个纨绔公子,自称他三叔是锦衣卫。我断他一天手臂,想来不会善罢甘休。算算时间,也该来了。”张忆答。
“你是说他们见我们不在,会去找王大哥的麻烦?”
“但愿我猜错了。我们快回去。”张忆急道。为了王晓德,他不得不暂且放弃搜寻蛛丝马迹的机会。
……
“快快快,就是这里。王晓德与那小子还有那小娘皮一丘为貉,将他们全都抓来老子要亲手处决。”
一声愤怒的喊叫声传出,一群人抬着一个脸色苍白的富家公子在街道上横冲直撞。只是从他时不时龇牙咧嘴和无力耷拉在空中的手臂可以看出,他此刻并不如他表面那样风光。
但纵然如此,街道上看见的行人纷纷避让。深恐被波及。原因无两,只因这群人中竟然有官差衙役开道。为首的衙役指着眼前的小店对着富家公子道:
“付公子,就是此处?”
“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