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一日不见宋玉笙,家中便发生了大事,宋聿珩当即便去了衙门。
“于顺这小子以后就算回了学堂,我也不会让他日子有多好过的。”
宋玉安咬牙切齿道,敢欺负他们的妹妹,就没有好果子吃。
“学堂里的学子惧怕于顺,是因着于顺仗着自己块头大蛮横,肆意欺负他人,郭夫子做他的庇护,他自然天不怕地不怕的。”
“他那点三脚猫功夫同我的真功夫相比,不值一提。”
他兄弟二人先前虽然不喜欢于顺,不过除了孙氏那桩事,也没有必要牵扯。
眼下情况不一样了,他们也不会轻饶了于顺。
公堂内,沈幼宜轻轻垂下眼睑,再一抬头时,目光横扫过孙大娘那张脸,眼里闪过一抹微妙的情绪。
她身躯微微颤抖,瞳孔再次紧缩,目光中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悲伤与憎恶。
她看向公堂之上的县令,又心疼地抚摸着宋玉笙还未消肿的脸颊,将一个母亲的无措与不甘表现得淋漓尽致,在场的百姓无一不替沈幼宜鸣不平。
他们的声音盖过了于氏夫妇辩解的声音。
县令也不曾让衙役制止。
“还请县令明鉴,我家孩子身上的伤口,被呈上来的食盒物证以及街邻的亲眼所见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此事唯一的纰漏便是无人见到宋玉笙是如何出了宋宅的,而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孙大娘。
孙大娘确实欺负了宋玉笙,但她孙子被打的事情无人关注,那宋玉笙也确实不是她拐带的。
可惜孙大娘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她的清白。
在大夫的鉴定下,宋玉笙身上的伤痕确实是人为,她指甲里的皮肤碎屑也是出自他人身上。
证据确凿,孙大娘被杖责三十,判了牢狱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