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萌仔细观察着现场,忍不住问道:“您说从邻居听到喊叫,再到保安赶过来,前后不到三分钟,这三分钟凶手要完成杀人还要剁脚,这也太快了吧。”
陈警官点点头:“由此可见凶手的行凶手段,已经越来越干净利落了,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
我说道:“当时保安赶过来的时候,凶手应该还在现场,这么短的时间,就算他是职业杀手,也不可能在保安赶过来的时候就已经逃之夭夭了。”
“现场有邻居围观,这些邻居的注意力全在屋内的死者身上,而保安的注意力全在维护现场上,根本没有人去追凶手,凶手这时候反而能从容地逃离现场。”
“他逃离的时候不可能走小区正门,肯定是翻墙,为什么翻墙的时候没人看到,因为附近的邻居都跑来看戏了。”
陈警官拍着我肩膀,颇有些佩服:“厉害,你还看出了什么?”
我说道:“按理说他每次行凶之后,为什么路边的监控拍着拍着就拍不到他了呢?除了东郊这边有点偏,像那个时代小区附近,还有那个大厦附近,都是比较繁华的地段,监控是根本断不了的。”
“他就算是一直跑,他不会累,一口气跑出几十公里,这几十公里的监控都能给他拍得清清楚楚的吧?”
黄枭果真是个直男,直接问陈警官:“你们是不是看监控没看仔细啊?”
陈警官不悦道:“再怎么也不能质疑我们的专业性,看监控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事,就算是实习警员他也给你看得清清楚楚的,这么大的案子,就算我们人手不够,领导都得来看监控。”
说完陈警官问我:“你的意思,是凶手在监控死角的地方,又做了别的伪装?”
我点点头,先给陈警官说了一下我们在大厦的收获。
这个凶手患有脱毛症,没有眼睫毛和眉毛,这是一个很显眼的特征,但是在出车祸的那个男人给我们描述凶手的时候,他没有说出这个特征,说明凶手当时贴了假睫毛和假眉毛。
“凶手既然进行了二次伪装,他完全有可能再做别的伪装,因为他知道监控可以把他拍下来,他如果一直穿着那身衣服,你们警察肯定会通过监控找到他的落脚点。”
陈警官听到凶手的新特征,顿时有些振奋,但还是质疑道:“时代小区附近的监控,没有拍到凶手有携带背包或者挎包,他如果要把这一身行头换下来,就算当场扔了,可是他另一身行头,藏在哪呢?”
我说:“不用藏,凶手的确没有携带背包和挎包,也没有提着什么口袋,那你们有没有想过他在离开现场的时候,把死者的脚藏在哪?他不可能堂而皇之地提着两只脚满大街走吧?”
这话一出,三人皆惊。
“对啊!”
“没有带包,又不能堂而皇之地让人看到他拿着什么东西!”
“他肯定还带在身上!”
我接过话继续说道:“这个凶手的身高大概是在一米七不到一米五的样子,这个身高其实很普遍,加上这个凶手本身的身形不算壮,所以就算他打扮成女人,也不会很违和。”
“他的衣服应该是双面,就是另一面也可以反过来穿,但即便衣服可以反过来穿,那裤子呢?所以他必须还要遮住裤子,甚至是遮住鞋子,防止你们通过监控看到他,那怎么办,只有女人穿的长裙可以同时遮住这两样东西。”
“因此他进行二次伪装的时候,穿着一条长裙,外套反过来套在了长裙外面。”
“至于他把死者的脚藏在哪,答案已经很明显了,他既然能伪装成女人,他还能把脚藏在哪儿?”
夏萌恍然大悟,指着自己的肚子比划:“他伪装成了一个怀孕的大肚婆,把脚藏在了肚子上。”
我点点头,整个的顺序,大致就是凶手先把其中一身行头,放在距离案发现场不远处的地方,这个地方较为偏僻,四下无人,而且存在监控死角,然后他穿着一身黑色装扮去行凶,行凶完将死者的脚藏在腹部。
接着他回到监控死角,更换另一套行头,这身行头包括长裙和假发,然后将外套反过来穿,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孕妇,正大光明地走在街上,来了一出瞒天过海。
警方不是没看到他,而是把伪装过的他给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