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是敢搞你,你不必忍着,横竖你路大哥会给你做主。”
这就是底气。
文青心里泛起一股暖流,点点头。
接着,姜老太又说罗家那边派人来催了,想让文青今天再去给安珍按摩。
文青端来昨天熬煮了六个小时的猪脚姜,足足一大砂锅,加热后她装了一碗给老太太尝尝看。
“这是某南省的特色名菜,尤其对生育后的女人有滋补功效。”文青解释道,也是前世安珍喜欢的一道美食。
老太太尝了一口,竟然用了陈醋,老姜,鸡蛋,还有猪脚、糖熬煮的。
想必煮了很久,猪脚软烂,入口即化,一点也不腻。
老太太很喜欢这道菜,不过,她患有糖尿病,不能多吃,笑道,“你好像特别关心安珍,你认识她?”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文青对安珍格外的照顾。
文青自然不能说安珍是她前世的恩人。
“我觉得安小姐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挺不容易的。感同身世,自然惺惺相惜了。”她委婉道。
十点多钟,文青捧了一锅猪脚姜来到罗家。
按摩之前,她先给安珍盛了一碗猪脚汤喝。
安珍浅尝了一口,立即爱上了这种微辣带甜,还掺着酸涩味道的汤,一口气喝完了汤,还连着吃了两个鸡蛋。
“我们按照你说的,用金银花煮了水给孩子冲凉,感觉她睡觉没有那么闹腾了,阿珍也喂了两次母乳……”姚春芳将外孙女的情况说给文青听。
文青又检查了一下安珍的胸部情况,已经没有肿胀得那么厉害了,今天再按摩一次,奶水就正常了。
她继续给安珍热敷,又按摩了一番。
见她神色专注,仿佛在从事一件神圣的事业。
安珍凤眸微微颤抖,沉声道,“你怎么会想要做保姆呢?”年轻又有耐心,做什么都能成功的。
前世,她也曾问过文青这个问题。
那个时候,文青的回答是:为了活命。
“因为喜欢,也能帮到人。”文青的手指在她光洁的皮肤上用力摩挲着,眉眼之间微微一扬,带着前所未有的热爱,笑道,“我也说不准。”
这一世,保姆的职业转变成她的热爱,也来源于前世她认识的一些雇主,他们在她高低起伏的人生中,给予了她一份尊重,那是她阴暗的世界里唯一的光墙。
“以前要是有人这么说,我肯定觉得她蓄谋已久,不过,现在嘛……”安珍嗤笑一声,猛然看到文青手腕上坑坑洼洼的香烟烫痕,如梅花白点似的。
她的目光一凛。
安珍找人打听过文青的身世。
十八岁花一般的年纪,文青嫁给江炳权这个混蛋,在婆家的身份卑微如狗,一次次遭受家暴,求助无门,心灰意冷之下,终于拿起菜刀反抗,引得全街道的人震惊,换来母子净身出户……
这个世界破破烂烂,总有人负重前行,一念之差,很可能会造就两种不同的人生。
文青哪怕做着低微的保姆工作,依然对世界充满了爱。
安珍总觉得自己很惨,抱怨上天的不公。
罗怀南虽走了,却给予了她足够的庇护,还有活下去的新生命,她还有什么资格自暴自弃呢?
只要还有人记得他,他就不会真正死去。
是的,安珍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