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扶走时,唐靖冉又问了云扶住在哪里,要为她添妆。
得知她住在宸王府时,让唐时的心更是掉入了深谷,死的不能再死。
他还是第一次爱慕一位姑娘,可那姑娘连机会都不曾给他。
“三哥莫要伤心,日后你定会碰到云姑娘那般的女子的。”
唐时摇摇头,“不会了,天下只有一个她,我此生再也遇不到这样的女子了。”
萧诩与宋摇回到顺义侯府。
今日在唐时那里吃到的瘪,让萧诩满肚子的火气。
此时回到侯府,又有侯府管事来禀报,他的母亲郑氏病了。
问过原因才知,是让沈家人给气的。
沈耀祖将郑氏养的一条狗—金宝给杀了,竟然煮了吃了。
金宝可是郑氏的命根子,像自己的孩子般养大,下人们见到这条狗,都会点头哈腰,像是对待侯府主子般似的。
没想到沈家人才来了几日,竟让金宝丢了性命。
郑氏一口气没上来,昏倒在地。
侯府下人手忙脚乱,请了大夫,此刻郑氏刚醒。
她吩咐下人将沈耀祖抓起来,打杀了给金宝偿命。
沈家人哪里肯,沈耀祖可是他们沈家的命根子。
沈家人见宋摇与萧世子回府了,忙喊道:“阿摇,阿摇,快救救你弟弟,我们沈家可只有你弟弟这一根独苗苗啊。”
宋摇冷眼瞧着他们,没有上前的意思。
她恨死了这个弟弟,就是他,娘生下弟弟后,才想着将她丢弃的。
现如今又是在侯府,他又闯下弥天大祸,让她如何帮他擦屁股。
那条狗可是郑氏的命根子,她见了那狗都得让路,沈耀祖竟然这么大胆子,将狗给煮了。
沈父看到萧诩,他赶忙上前,笑得一脸谄媚,“这就是女婿吧,长得真是一表人才。”
比他年轻时还英俊。
不得不说,沈明修年轻时长相也不错,不然尤氏这个十里八乡的美人,怎么会瞧得上他这个穷读书人。
萧诩此刻恶心极了,比吞了苍蝇都恶心,他一巴掌将宋摇扇倒在地,“若是母亲有什么好歹,就拿你的命来偿。”
宋摇的头重重的磕在青石地面上。
尤氏心疼坏了,她忙上前去搀扶宋摇,见她额上血糊糊的一片,心疼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