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个不正常法?
在之前的聊天记录中,发现翟晶晶这个人占有欲很强,占有欲强的人通常会缺失安全感,翟晶晶也不例外。周游怀疑她很有可能在小时候,受到过心理或是身体上的伤害。
两人对话中,翟晶晶时不时会提到:“真的很想离开这个世界,那样就不会再有什么烦恼了。”
每当对方这么说时,张东明都会回应:“你走了,我留下来也没意义,我会陪你一起。”
“你真的愿意和我一起死吗?”
“我愿意。”
“我是说,假如有一天我真的死了呢?”
“相信我,我会追随你而去。”
诸如此类的对话,在过去的九年中频频出现,从语气和内容上看,两人并无开玩笑的成分,反倒像在认真探讨一般。
几人不禁嘬牙,这特么是两个神经病啊,更可怕的是,这两个神经病还相爱了。
真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儿了。
周游再次查看聊天记录,发现翟晶晶果然心理有问题,应该同样患有某种心理疾病。
两个人能做走到一起,看来是上天安排的缘分。
毕竟两个心理扭曲的神经病,肯定要比和别人有共同话题。
周游长出一口气,张东明的确是自杀,但在这其中又存在着不少问题,包括有被诱导自杀的可能。
有这样一个案例。
女孩站在商场顶楼想跳楼轻生,不过在消防员和群众的合力劝说下,念头动摇了。
就在这时候,
楼下一看热闹的大爷,扯着嗓子喊道,“我说你到底跳不跳啊,不跳的话我就走了,真是耽误时间,这儿还等着回家做饭呢。”
大爷语气很不善,眼神中满是嫌弃,像是女孩求他停下来看的一样。
女孩哭了,这次她没有再犹豫,毅然决然地跳了下去。
女孩死了。
那名差点就挽回女孩生命的年轻消防员崩溃了,他坐在地上抱头大哭:“我明明都已经劝好她了啊......”
喊话的大爷被女孩家属告上法庭,受到应得惩罚。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不合理,女孩又不是大爷杀的,大爷不过是路过看了几眼,抱怨了句话而已。
人,的确不是大爷杀的,大爷只不过是口无遮拦,可他的话语中存在激怒的成分。
他的话,更像是在诱导女孩尽快跳楼自杀。
难道说话也犯法?
答案是,犯法。
祸从口出请了解一下?
行为人通过诱导、教唆、激怒、利诱等,导致他人产生自杀决意并实施自杀行为,由于诱导者主观上具有故意杀人,客观上实施了诱导杀人,所以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
周游判断,致使张东明自杀的最终原因,很大可能是,他认为翟晶晶......已经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