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生活紧张中充满了未知和趣事,常笙和覃涵相处的也愈发和谐,生活上越来越有默契。
常笙高三的时候覃涵公司扩大,在宁城已经有了一定地位,他又开始忙了起来,考虑到没办法照顾常笙,两人商量后常笙选择住校,没住在一起两个人的关系反而比从前住一起更亲密。
覃老父亲涵总有操不完的心,一会儿担心常笙被子厚不厚,有没有按时吃饭,和同学相处的好不好之类的,真真是做到了一个老父亲该做的所有。
“现在的孩子真难养。”一次聚会上,有了孩子的杨浩说起自家上幼儿园的孩子不免苦恼。
覃涵玩的好的朋友也就三个,杨浩、凌志豪、张新阳。
三人中杨浩最早结婚,大学毕业和初恋结了婚,其次是凌志豪,明天结婚,今晚是单身告别会。
几人中张新阳最渣,谈了近十个对象,从来没想过结婚。
最后是覃涵,只对挣钱有兴趣,其他没什么感兴趣的。
哦,不对,现在又多了一个——养孩子。
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大孩子。
杨浩勾住凌志豪肩,用一个过来人的口吻对凌志豪道,“耗子,作为过来人我奉劝你一句,能晚点要孩子一定晚点要,不然婚姻真成了一地鸡毛,恋爱时温柔善良的女友也会变成动不动咆哮的母夜叉。”
张新阳把醉醺醺的人从凌志豪身上推开,“滚犊子,你也不看看耗子多大了,在晚下去怕孩子都要不起了。”
“滚滚滚。”
几人闹成一团,最稳重的覃涵突然来了一句,“其实养孩子还是挺好的。”
杨浩嗤笑,“嘁,你这种典型没被社会毒打过。”
张新阳:“你那养女16岁了还能算孩子吗?”
几人鄙视。
“对了,一直没问你,你这养女人怎么样?你可别养了个白眼狼。”
“不会。”覃涵信心十足,提起常笙他不免又要夸上“她很懂事,人也听话,对了上周考试又得了全校第一。”
说话的姿态十足十的炫女狂魔。
对他这种还没结婚就当了老父亲的人几人表示不能理解。
凌志豪提议:“我们还没见过小姑娘,要不明天你带过来认认人?”
覃涵略一思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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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涵的车开了有六七年,是当年为了跑业务买来充面子的,当时斥巨资买来,现如今已有了岁月的痕迹。
用覃涵的话来说“花了大价钱买来,势必要用到这个价才行,”正因如此,在别的成功男人随着身价的增长换了不同价值车的当下,他还在驾驶这辆“老古董”。
常笙很少坐覃涵的车,每一次坐都能深切感受到覃涵是一个极为念旧的人,这一点从这辆“老车”的保养和干净整洁的车里可见一二。
多数男人的车就像是他们的第二张床,脏乱不成样。
这是覃涵第一次带常笙见他周围的人,常笙不免有些忐忑,“叔叔的朋友会欢迎我吗?”
小姑娘不安地询问使得覃涵轻笑。
开车的空隙伸手碰了碰小姑娘头顶,“自然是欢迎的。”不仅欢迎还羡慕极了他有这样一个优秀又懂事的“女儿”。
到了酒店大门口,车交给门童,两人朝着站在门口招待的新人走去。
“哟,大忙人可算来了。”凌志豪把手上烟交给伴郎,牵着新娘走过来。
新娘穿着洁白婚纱,画着精致妆容,美丽优雅。
覃涵打趣了他两句,将常笙介绍给两人,“这位是你凌志豪叔叔,这位是你凌志豪叔叔的老婆,叫婶婶。”
“把我叫老了哈。”新娘笑着反驳,抓了把喜糖给常笙,“叫姐姐。”
“姐姐。”常笙甜甜叫了一句,手里的糖捧着没地方放,轻轻拉了拉覃涵衣摆,“叔叔帮我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