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北:“先生贵庚?”
乔治不假思索地答道:“不记得了……这么说吧,我出生在苏格兰边境的一个小村庄,那时候我们区分国王和平民的方法,是看他们身上有没有泥巴和粪便,然后……”
他摸着脑袋,在思考往事。
“哦!对!我记得,我本来是栗色的头发,妈妈用塞壬海妖尸体上的鳞片,把我的头发变成了金色,我这才躲过一劫,顺利地成为了英格兰人,成为了猎人。再后来,我跟着殖民船去了北美洲,在戈壁滩上斗牛骑马射箭学枪,开始除灵。在自由女神像运到美国之后的两年,我回到了英国,当时皇室有个重要的任务,要我去处理,我记得这个任务!它令我印象深刻!”
乔治先生喋喋不休,突出本质话痨的属性。
“那时候《血字的研究》出版不久,我有幸去拜访了原作者柯南道尔,他后来也信唯灵论了,是个有趣的家伙。然后,那一年从夏天到冬天……我杀死了至少五个血族,都是潜伏在胭脂街花柳巷里,偷偷食用客人血液的妓女,我把她们的尸体公之于众,写下杀血族预告信,用来恐吓躲在暗处的吸血鬼!要它们老实一点!”
叶北小声问五哥:“那是什么时候?”
“大概是一八八八年……”小五哥脸色苍白,像是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叶哥,按照他的描述,他就是【开膛手杰克】。”
乔治拍拍脸蛋,将话题扯了回来。
“啊……这么算起来——我,五百多岁了。”
叶北形容着乔治的容貌,“得把五百打个对折再减个零,你看上去很年轻……”
苏连枝跟着问:“我对你的驻颜秘术很感兴趣,能分享一下吗?”
嬛婍接道:“有没有想法加入恶人的行列,以你的阅历和知识水平!相信我们一定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叶北一家子问得乔治先生一头雾水,也触及了心底的伤口。
——他选了个通用的答案。
“回头再说。没时间来侃我的故事,今晚……就是今晚,叶北,我们有任务在身,我需要你来帮我指认妖魔。”
乔治换上他的猎人套装。
大帽风衣加身,长枪手炮挂上胯兜,衣袋和皮裤上共有四枚银猎刀,上衣的置物袋里,藏着一把把圣水附魔印有铭文刻印的小飞刀。
黑色衣装身后,写了四个水墨风的白色中文大字。
【替天行恶】
乔治全副武装时,众人都能从这位老猎人身上感受到惊人的气势与魄力。他给客人们扔去猎人服装,意思是要几位外乡人入乡随俗。
等全员整装待发,和迎接客人进门一样,乔治欠身一礼。
“来自东方的客人,有十一位血族藏在伦敦,它们要以【圣餐礼】为新的血族做接引仪式。”
圣餐礼,亦译:神交圣礼。
万圣节的夜晚,孩子们会向家家户户讨要糖果,是一种“慰灵”仪式。
在中世纪时,孩子们讨要的也不是糖果,而是圣饼。圣饼在圣餐的仪式中,代表神的肉身,吃下圣饼,也能保佑孩子健康成长。
圣餐礼的另一件必备道具,即为圣杯中的葡萄酒,经典中它是神子的血,是神的灵魂,可赐人永生。
——乔治掏出枪,亮出武器。
“今夜,外乡人将加入狩猎。”
叶北学着乔治文绉绉的样子,亮出了板砖。
“荣幸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