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案情研究
朱局讲完话之后,大家就七嘴八舌地说开了。
“案件留给的信息太少了,总共案发现场就四个人,而且还有张副市长在场,按常理说,这种场合是不容易发生凶杀案的。所以,我认为我们对于案件的定性还有待于商榷。”刑警队队长罗锦松抢先说道。
“关于对案件的定性问题就不要再讨论了,既然局党委已经讨论通过了对案件的定性,我们就坚决按照局党委决定执行。”朱局说。
“我感觉,局党委对这宗案子的定性是极为正确的,而且肯定案发现场的四人之中的一人所为。不过,案犯作案的目的我们却没有掌握。应该说案犯目的是非常明确的,具体什么目的,在没有锁定嫌疑人之前,我们只能猜测为一种报复或者是发泄心中的不满,所以我们应该围绕这个方向重点侦查。因此,我们将吴莲莲初步锁定为犯罪嫌疑人这个范围可以说是正确的。这个女人的确很可能就是亲自动手的疑犯。”杨薇说道。
“这犯罪嫌疑人应该非常了解赵志江,不管是直接或者间接了解。否则,不可能知道赵志江有青霉素过敏的这个情况,从案发现场的几人来看,并没有私人的之间浓厚的感情交往,只是一种普通的工作关系,甚至吴莲莲根本就不认识他。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他们都没有理由置赵志江于死地。所以,我认为,这也有可能是他人指使或者雇用人某人干的。”于建中说。
“前其的侦查工作,我们该查的也都查的差不多了,但对于在场的领导却没有调查。按照我们的习惯思维,总认为一个副市长不至于去干这种事,就算要搞掉赵志江,也完全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利,把他消灭于无形之中,用不着去搞杀人的勾当,因此,很容易被我们忽略过去,甚至压根就不会往他身上去想,即使有人想到了,也会被领导立刻否决。这也许是我们侦破工作上的一个疏忽。”
一个叫柳林的侦查员缓缓的说道。大家听完他的发言,有人直点头,有人却摇头。于建中看了看他,觉得这个小伙子是个搞刑侦的好苗子,敢想敢说很有魄力。
“从现阶我国发生的刑事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官员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两样,甚至更加有恃无恐胆大妄为一些。所以,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我们也可以怀疑在场的领导,也应该对他们进行彻底的调查。查查跟受害人之间有没有什么利害关系。”他又继续说道。
“听着倒是有点道理,但是,我们是刑警队,不是纪委,对于政策不允许我们对这级领导进行展开调查,如果实在有必要,我们必须要向上级机关请示,得到批准之后,才能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朱局皱着眉头跟大家解释说。“这事情有没有可能是案发现场以外的人实施的?”罗锦松问道。
“不可能。如果在赵志江没进酒店之前实施的犯罪行为,那么他一定坚持不到酒店,在半路上就会发生过敏反应。凶手肯定是在饭店包房里下的手,而且是在赵志江将自己的外衣脱掉之后作的案。赵志江发生过敏的反应的时间是在吃完饭他穿好衣服之后。这些我们都调查得清清楚楚了。而且也有法医给出的准确死亡时间。”于建中回答道。
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实施了犯罪行动,赵志江被杀了已经是个现实。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于M市公安局来说都有责任尽早把案子给破了。再说了杀人案对于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论对那个公安机关来说历来都属于必须侦破的案件之一。
现在吴莲莲的嫌疑还确定在推理上,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推断可以作为案件的一个侦破方向,指引侦查人员按图索骥,但不能做为定罪的依据,即使是合理的推断原本也只是推测,到底是否正确,需要经过实际的调查来证明,这才是侦破案件。破案不是写推理小说。因为破案要用证据还原当时的现实,而对于推理小说来说,证据是无关紧要的,只要作者那么的认为,就可以把推论当成事实来看待。可是,案子的侦破显然不可能这么主观的,必须要有直接的证据来证明。
侦破刑事案件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案发后的时间和现场勘察非常重要。案发后的越早赶到案发现场,就越能发现更多的破案线索,相反则获得的线索也就越少。于建中他们赶到赵志江死亡现场的时候,离案发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了,错过了最佳的侦破时间。另外由于120急救人员在现场实施了一些抢救措施,所以对案发现场已经有了很大的破坏,因而他们没有获得多少有用的线索。
相对来说,M市是一个不大的小城,刑警能使用的先进侦破仪器和勘察手段比发达城市无疑是要落后一些的。落后的客观条件*出他们一套特殊的侦破方法——广泛的走访调查群众。不得不说,这个办法在实际的侦破工作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实施起来也是非常实用有效的,人民警察就是凭借这种方法破获了不少大案要案,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
由于案件的特殊性,以及案发现场人员身份的复杂性,侦查人员进行大范围的群众走访显然不合适,所以他们只能进行小范围的调查,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线索出现遗漏的情况。接下来又确定了吴莲莲为重点犯罪嫌疑人,于是,刑警们的视线又都集中在了她的身上,结果,破案最宝贵的黄金时间就浪费在了对吴莲莲的侦查上。